來源:新華網
2017-02-09 18:38:02
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題:屢屢“吞噬”生命 游樂設施營運為何未能扣緊“安全帶”?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2月3日,重慶豐都朝華文化公園內,一項名為“遨游太空”的游樂設施發生事故,1名少女被甩落,不幸墜亡。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已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對“遨游太空”大型游樂設施隱患開展排查。
近兩年,各地屢次發生游樂設施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運營安全管理人員不足、“趕集式”游樂設施頻頻出現、管理存在模糊地帶等因素,導致一些游樂設施的營運未能扣緊“安全帶”。
游樂設施屢屢“吞噬”生命
豐都朝華公園游樂設施事故發生后,涉事游樂場立即被關停。經前往現場的重慶市特種設備相關專家勘驗和分析,初步查明事故原因為游樂場相關人員未按規范操作。當地政府介紹,這起事故中,乘坐者就座后,壓肩護胸安全壓杠未推到位,沒有壓實,安全帶未系緊,在設備運轉中造成乘坐者在離心力作用下,從壓肩護胸安全壓杠下滑出拉斷安全帶甩落。
事發的“遨游太空”是一款將游客固定在設備座椅上,前后懸空繞圈快速轉動的游樂設備。武漢市一家游樂園負責人介紹,從網上傳播的事發視頻看,安全運營程序存在不少問題。
這位擁有近10年游樂設備管理經驗的負責人表示,“遨游太空”類大型游樂設施,在運行中應有三重安全程序設置:質檢等部門對設備本身的安全檢查、設備運行前確保安全裝備使用到位、出現緊急情況立即制動救援。“安全壓杠未推到位,就開啟設備運行;女孩被甩出座位繞了一周設備都沒制動,這至少說明后續兩道安全程序都沒到位。”
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2016年3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指出,部分中小型游樂園運營使用單位安全意識不強,維護保養能力不足,安全管理混亂,近年來發生多起大型游樂設施事故。
記者根據公開信息梳理發現,僅2016年以來,就在廣西貴港市、山東臨沂市、河北保定市、河南濮陽縣等地發生多起游樂設施安全事故,導致多人傷亡。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手術室護士劉艷表示,今年春節期間,醫院接收多名因在游樂設施玩耍受傷病人,最多的是腕關節骨折和肱骨髁上骨折,“每年暑期受傷就診兒童數量更多”。
處置緊急狀況能力不足 “趕集式”游樂設施隱患多
多位業內人士介紹,屢次發生游樂設施事故,根源在于實際營運中存在不少安全漏洞:
——運營安全管理人員不足。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規定》要求,大型游樂設備應該按安全技術規范和使用維護說明書要求,配備滿足安全運營要求的持證操作人員。
在此次發生事故的重慶朝華公園,不少常在公園游玩的當地群眾介紹,運營該游樂園的工作人員,通常同時負責幾個大型游樂設施的操作。一位游樂園管理負責人介紹,類似“遨游太空”大型游樂設備運營,只要開機就需要專人“盯著”,除開機前的安全檢查外,還得隨時關注防范意外,“同時負責操作幾個游樂設施,這種情況肯定是有問題的”。
這位業內人士介紹,在很多地方,即便按要求配備安全運營人員,也很難做到全部持證上崗,最多是內部培訓幾次,處置緊急狀況能力難免不足。
——“趕集式”游樂設施隱患多。近年來,一些游樂設施改變以往常駐游樂園方式,以臨時安裝形式出現在各類趕集、廟會的現象較為普遍。國家質檢總局2016年的一份文件曾指出,廟會等活動中使用的大型游樂設施流動性強,違法違規使用等問題較突出。
2016年2月,河北省容城縣賈光村廟會、河南省澠池縣仰韶廣場廟會接連發生兩起大型游樂設施相關事故,導致游客死亡。兩起事故涉及大型游樂設施均為無生產單位、無制造許可的個人自制產品,使用前未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和使用登記等。
——游樂設施管理存在模糊地帶。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米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屬于特種設備由質檢部門下屬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業內人士介紹,現實中游樂設施很難劃分清晰,比如簡易的兒童蹦極床、加裝懸空攀爬設施的充氣城堡等設備,究竟是否屬于質檢部門日常管理范圍,目前并無明確規定。未被納入其中的“非大型”游樂設施很容易游離于監管視線之外。
專家建議建立“全口徑”常態監督機制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已下發針對“遨游太空”大型游樂設施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并公布這項游樂設施生產商提供的設備使用清單,要求各地督促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開展隱患排查。目前,四川、江蘇等地已責令相關游樂設施暫停運營。
通知中,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加強大型游樂設施日常檢查和監管,對使用單位、檢驗機構以及質監部門的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
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大型游樂設施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中小型游樂園的大型游樂設施,重點檢查運行速度高、危險性大的大型游樂設施,重點檢查使用單位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熟悉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安全裝置是否正常有效、是否嚴格落實維護保養制度等。
深圳華強方特集團安全總監祝福壽介紹,事實上,近兩年,隨著特種設備安全法、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規定等文件的出臺,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大型經營主體在游樂設施管理、操作人員資質等方面都日趨規范,安全性得到相當程度的保障。對于一些重要的安全保障性規定的實際運行情況,建議加強常態監督,促進相關安全規定落到實處。
“廟會、趕集型臨時游樂經營場所使用的設備,證照手續不全、來路不明甚至已報廢的情況時常可見,存在很大風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旭表示,常規管理模式已不適應“流動式”游樂設施,建議加大對大型設備報廢程序的規范,建立重點設施設備二手交易流向監督制度,切斷風險的源頭。
針對中小型游樂設施缺乏有效監管的現象,多名業界人士建議應當出臺更細致科學的“全口徑”監管標準,特別是針對違法改裝改建等直接增加風險使用的行為,需要建立常態化巡查打擊機制。(記者閆祥嶺、李勁峰、杰文津、陶冶、王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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