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2017-02-11 08:25:02
本報北京2月10日電 (記者羅娟)記者今天從人社部網站獲悉,經國務院同意,人社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于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決定試點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導意見》要求,試點公立醫院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推動公立醫院編制內外人員同崗同薪同待遇。
《指導意見》指出,公立醫院一直執行事業單位統一的工資制度、工資政策和工資標準,對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現行工資制度不能完全適應改革發展形勢的要求。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需要經過試點取得經驗后再全面推行。先在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慶、四川、陜西、青海、寧夏等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各選擇3個市(州、區),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選擇1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進行試點。從發文之日起開展試點工作,為期1年。《指導意見》提出,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在現有水平基礎上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和績效工資總量,逐步提高診療費、護理費、手術費等醫療服務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的比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指導意見》要求,推進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薪酬改革。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薪酬水平應高于本院平均薪酬水平,并與本院職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關系。鼓勵公立醫院主管部門對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探索實行年薪制。《指導意見》明確公立醫院可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進行自主分配。醫院制定績效分配辦法要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績的醫務人員傾斜,向人民群眾急需且專業人才短缺的專業傾斜,體現知識、技術、勞務、管理等要素的價值,避免大鍋飯。《指導意見》提出,要適當提高低年資醫生薪酬水平,統籌考慮編制內外人員薪酬待遇,推動公立醫院編制內外人員同崗同薪同待遇。
《指導意見》強調,公立醫院嚴禁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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