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6-16 11:35:06
新華社武漢6月16日電(記者李勁峰)從湖北武漢一家電池檢測設備企業離職的3名員工,通過竊取企業核心技術,開辦多家企業仿制系統設備對外銷售,7年間銷售額超過千萬元。這3名“內鬼”經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起訴后,法院近日一審對其判刑并處以罰金。
據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介紹,位于武漢光谷的一家電子企業研發出國內領先的電池檢測技術與設備,并獲得相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2014年,公司接到售后反映稱,上海一家用戶采購的電池檢測設備出現嚴重問題,要求公司維護并索賠。然而,企業卻從未向這家用戶銷售過產品,加上業務量明顯下滑,由此向公安機關報警。
經調查,銷售相關仿制電池檢測設備的是這家企業的3名離職員工胡某、陳某和吳某。2009年初,均參與過電池檢測系統設備生產、銷售的這3名員工,商定復制保存電池檢測技術軟件進行牟利,在2009年和2012年間相繼離職。
此后,3名“內鬼”開辦公司仿制電池檢測系統設備,向眾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機構進行銷售。為避免露出馬腳,他們完成幾筆銷售單后就更換公司名稱。7年間,3人共開設7家企業,對外銷售額達1030萬元。經鑒定,胡某等人銷售的產品軟件與報案企業擁有著作權的軟件實質相同。
武漢市江岸區法院審理認為,胡某等3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計算機軟件,非法經營數額巨大,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對胡某等3人均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分別判處罰金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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