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9-15 15:40:09
新華社蘭州9月15日電(記者 王博)甘肅省近日公開發布了重新出臺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審批管理辦法,明確自然保護區不得新立和延續探、采礦權。
這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發出通報后,甘肅省政府對礦產資源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的修正。
新的《甘肅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審批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家公園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勘查開采的區域,不得新立和延續探礦權、采礦權。
辦法還要求,新立、轉讓、變更、延續探礦權、采礦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是否涉及禁止限制勘查開采區、是否符合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進行規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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