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9-30 15:55:09
新華社昆明9月30日電(記者字強)云南省近日出臺“健康扶貧30條措施”,完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政府兜底保障機制,遏制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措施提出,貧困人口100%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100%簽約家庭醫生服務,高血壓、糖尿病、白血病等28種疾病門診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80%,符合轉診轉院規范的住院治療實際補償比例達到90%,9類15種大病集中救治全覆蓋,醫療救助全覆蓋,符合手術條件的白內障患者得到免費救治,個人年度支付的醫療費用不超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措施提出,貧困人口基層就診一般診療費全額報銷,年度報銷額度提高5個百分點,鄉鎮衛生院住院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住院費報銷比例提高5-20個百分點,縣域內住院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70%。
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年度報銷額度提高50%,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提高至70%。取消貧困人口醫療救助起付線,貧困人口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達不到90%的,按照年人均10元的標準給予財政補助。
此外,針對兒童白血病、先心病、胃癌等9類15種大病,組織專家進行集中救治。在各定點醫療機構普遍推行縣域內住院免交押金、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即時結報等措施,讓群眾“少跑腿”、“少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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