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12-01 15:36:12
新華社成都12月1日電(記者吳曉穎)四川瀘州市納溪區14歲留守兒童小雨(化名)自出生后一直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因小雨的父母未完全履行對女兒的撫養義務,納溪區婦聯近期作為公益訴訟主體,以原告的身份代小雨向法院提起訴訟。
這是四川省婦聯1日發布的四川省第二屆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優秀案例中的一例。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中,婦聯成為公益訴訟的主體。
記者了解到,小雨是胡某與姜某的非婚生女兒。小雨出生后不久,其父胡某與其母姜某就解除同居關系。之后,姜某離開胡某家,一直未履行對女兒的撫養義務。胡某長期在外務工,僅付生活費,未完全履行對女兒的撫養義務。小雨的撫養、照顧、教育全由其祖父母負責。
2016年11月,小雨經醫院診斷患有抑郁癥、分離轉換性障礙。因小雨的祖父母年老多病,無力繼續照顧她,多次要求胡某和姜某承擔撫養責任未果,后向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居委會、政府尋求幫助。今年5月,納溪區婦聯作為公益訴訟主體,以原告的身份代小雨向法院提起訴訟。
經法院判決,小雨由其父胡某直接撫養,隨父親居住生活,其母姜某從2017年6月起每月支付小雨撫養費500元,直至小雨獨立生活。
納溪區婦聯主席姚志麗說,留守兒童的父母均在外務工,被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顧長大,長期缺乏父母關愛,這種情況在全國并不鮮見。此案例為切實維護類似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提供了維權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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