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9-02-26 07:33:02
2月25日,記者從山東省煙臺市消防支隊獲悉,近日,煙臺市發布了消防管理若干規定,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該規定中發現,其中有三條規定都指向了電動車的管理,分別是第十、十一和十二條。
規定中第十條指出,對擬建、在建的住宅小區和居民樓院等居住類建設項目,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指導督促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規劃、建設電動車車庫(棚),設置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充電設備。第十一條則規定,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要求,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檢查,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而對于物業管理單位來說,則在規定第十二條中有明確顯示,物業服務企業、小區管理單位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提供的充電設備和充電場所應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充電場所應當配備相應消防器材。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小區管理單位應當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并制止有消防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行為。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小區,其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除此以外,規定中有部分條款還明確了多產權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責任的劃分。其中第十五條指出,多產權公共建筑的各產權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按其擁有、使用、管理范圍,對各自專有、專用部分消防安全負責。多產權公共建筑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由共用產權人、使用人或者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共同承擔。第十六條規定,區分所有權的建筑物共有部分消防設施、器材需要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在建筑物保修期內的,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納入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開支范圍;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由業主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各自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所占比例承擔。第十七條則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負責管理、維護、保養共用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同時,規定中還對影響和阻礙消防救援的情況作出限定。其中第十八條明確,消防救援隊伍在執行滅火救援任務時,任何車輛、行人必須讓行。緊急情況下,對阻礙消防車通行的車輛及隔離墩、欄桿等道路障礙物,可以實施拖移、破損或者拆除。第十九條,占用、堵塞、封閉建筑物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物品,在公示公告確定的時間內不予清理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實施清理、拆除等。第二十五條則明確指出,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該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閆麗君 牟曉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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