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2-09 17:41:12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9日訊 近日,教育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這是職業教育法自1996年頒布實施以來的首次修訂。《征求意見稿》在原法基礎上,共修訂調整41條,新增15條。此次還同時發布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閃電新聞記者注意到本次《征求意見稿》第二條對職業教育做出了明確界定:本法所稱職業教育,是指為了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或者職業發展所需要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技術技能和能力素質而實施的教育活動,包括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國家機關實施的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專門培訓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同時,《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國家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實施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分類發展,并遵循 “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實施原則。
而在第三條中,《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職業教育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途徑,與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實施職業教育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將黨的領導落實為制度規則;增加關于職業學校治理結構的規定,明確公辦職業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的領導體制是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框架,打通職業學校教育發展通道,向上包括專科、本科層次的職業高等學校;向下融入義務教育,加強職業啟蒙教育。同時,推進中等、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貫通培養,可以實行彈性學制。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首次提出了“職業高等學校”的說法。《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中指出,為落實類型教育的定位,用職業高等學校的概念替代高等職業學校概念。職業高等學校對應于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專科、本科層次。
《征求意見稿》提出,為破解交叉管理、政出多門的突出問題,《征求意見稿》明確了職業教育實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行業指導、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建立協調機制,規定建立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省級統籌;健全支持體系,規定設立國家職業教育指導咨詢委員會。
為解決職業學校“一頭熱”、行業企業參與積極性不足的問題,《征求意見稿》把促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作為基本導向。在第二十一條中強化企業辦學權利;新增第二十三條,確定產教融合型企業制度,明確條件和優惠政策。在相關條款中,還明確了校企合作的形式,推進學徒制培養,促進行業企業參與職業學校招生、專業設置管理、培養方案制定、質量評價等全過程。
為著力破解職業教育教師專業性不足的瓶頸問題,《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設立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基地,加強專業化教師培養培訓;明確職業教師應當具備實踐工作經歷和技能水平;完善技術技能人員轉任專業教師制度和技術技能大師制度。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健全職業教育質量評價機制、擴大職業學校辦學自主權、健全職業教育經費投入機制、營造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社會氛圍、強化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起草說明》中還特別指出,目前,技工學校已納入中等職業學校管理,此次修訂根據《實施方案》增加了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經審批可以設置為職業高等學校的表述。
同時,為保持義務教育的統一性,取消初等職業學校教育,刪除了原法中關于初等職業學校教育的表述。實踐中全國僅有職業初中15所,且已統計入義務教育學校,可以作為義務教育的特殊類型。
現在,《征求意見稿》現已通過教育部官網公布,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于2020年1月5日前通過信函和電子郵件提出反饋意見。
閃電新聞記者 馮振弘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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