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聲在線
2019-05-03 08:24:05
長沙今年已有995名司機因醉駕涉刑
醉駕入刑8周年,以身試法者銳減 長沙公布今年來醉駕典型案例
華聲在線5月2日訊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增設危險駕駛罪以來,“醉駕入刑”已滿八年。八年來,長沙公安交警持續保持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涉酒駕駛違法犯罪行為明顯減少。今年截止至5月2日,長沙交警共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995起。
近日,長沙交警公布一批今年以來醉駕典型案例。
民警再次提醒,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此外,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虢燦
典型案例
緩刑期間醉駕被刑拘
3月22日晚9點,34歲的寧鄉男子湯某在長沙市開福區某KTV唱歌喝酒,期間喝了五六瓶啤酒。三個多小時后,他開著一輛黑色路虎小車行駛至黃興路五一路口時,被長沙交警機動大隊民警攔下檢查,湯某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11mg/100ml,隨即被執勤交警帶至醫院抽血檢測。經檢測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6.8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而民警調查得知,2018年4月17日,湯某因交通肇事罪被瀏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一年。此次醉駕被查獲時,還處于緩刑期間。今年4月15日,湯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刑拘
2月5日凌晨2點,24歲的望城小伙黎某開小車在湘江路殷家沖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天心交警大隊民警趕到現場處理,發現黎某滿嘴酒氣,現場對其進行酒精測試,黎某拒絕配合酒精測試儀吹氣檢測,隨后民警將其帶往醫院抽取血樣,經鑒定黎某血液酒精測試結果為135.2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因涉嫌危險駕駛,黎某在4月3日被刑事拘留。
醉駕停車場出口撞傷行人
2月25日晚,42歲的長沙人孫某與朋友聚餐期間喝了約四兩紅酒。當晚9點多,她開著牌照為湘AS2**7的小車從瀏陽河大道某KTV地下停車場駛出時與推行人力手推車的伍某某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伍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芙蓉交警大隊民警趕到現場處置。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孫某的酒精含量為162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民警隨即將孫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經鑒定,孫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74.1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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