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聲在線
2019-07-05 16:23:07
華聲在線7月5日訊(記者 張鼎峰 通訊員 邱楊雨生)7月5日,記者從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省高院近期下發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關于在民事訴訟中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民間借貸、虛假訴訟等案件的審判進行了有關規定。
依法妥善審理,防范“套路貸”違法犯罪
民間借貸是一種民間融資信用形式,其火爆發展導致了大量糾紛成訟,民間借貸糾紛已經成為繼婚姻家庭之后第二多的民事訴訟類型。2016年、2017年、2018年全省一審民間借貸案件數量分別是5.72萬件、6萬件、8.41萬件。
《意見》全文共十九條,主要涉及合理分配舉證證明責任,防范“套路貸”違法犯罪等內容。根據《意見》規定,法院將加大證據審查力度,根據具體案情確定舉證證明責任的承擔,并且依法嚴守法定利率紅線,及時妥善審理民刑交叉案件,準確甄別虛假作證、虛假訴訟,依法懲處妨礙司法行為。
不僅如此,法院經審查認為民間借貸行為存在“套路貸”情形,出借人申請撤訴的,法院應不予準許,并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將“套路貸”違法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有權機關追究法律責任。法院經審查認為存在黑惡勢力、“軟暴力”違法犯罪情形的,將涉嫌違法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有權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加大審查力度,制裁虛假訴訟當事人
法律途徑本應是解決民事糾紛、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途徑。然而,個別單位和個人出于種種目的,故意捏造事實向法院提起虛假民事訴訟,意圖騙取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牟取不正當利益。
《通知》全文共十九條,法院將關注虛假訴訟高發領域,對訴訟中雙方當事人主動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案件等案件進行嚴格審查。對可能存在雙方惡意串通、虛構事實的,將加大實質審查力度,注重審查相關法律文書是否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經查明屬于虛假訴訟,原告申請撤訴的,法院應不予準許,并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對故意制造、參與虛假訴訟的當事人,要加大罰款、拘留等措施的適用力度。虛假訴訟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法院應當依照規定,將相關線索和有關案件材料移送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
省高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彭亞東介紹,民間借貸案件與虛假訴訟案件審理難度系數普遍較高,歷來是民商事審判執行中的重點難點。湖南三級法院將一如既往地落實公開審判的憲法原則,公正審慎及時地審理民間借貸案件與虛假訴訟案件,接受新聞媒體監督,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提高司法公信,以防范和化解民商事審判執行過程中的重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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