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營網
2017-02-13 19:47:02
東營網訊 近日,東營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消費者”主張假一罰三的買賣合同糾紛案。遠在北京的原告王某曾于2016年7月在東營某商場購買13件衣服用于贈送家人朋友。后經送檢檢驗,以檢驗結果不符合樣品標識,經營者構成欺詐為由,要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假一罰三”。另查明,王某還于上述同一時間到東營不同商場購買衣服61件,其亦以上述衣服檢驗結果不符合樣品標識為由要求“假一罰三”。
東營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該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法律保護的范圍,即應當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自然人。因此,應當首先查明原告從被告處購買服裝是否用于生活消費,進而判別是否適用《消保法》。
工作人員分析,從常理分析,外地人員到異鄉購買服裝贈送家人應持謹慎態度,畢竟購買后若穿著不適會造成調換困難,更何況原告作為外省人員于同一時間從東營不同商場購買各種服裝多達74件,其聲稱用于贈送家人和自身穿著與常理極不相符;其二、雖被告對原告主張送檢的服裝系從被告處購買有異議,但檢驗報告至少能證明被告送檢的時間為2016年7月22日前,該時間點與原告購買服裝時間相差極短,能夠進一步印證原告購買服裝并非用于生活消費;其三、原告于同一時間從東營不同商場購買服裝后,均于極短時間內委托天津服裝檢驗中心檢驗,又持檢驗報告于同一時間向本院提起訴訟,并均主張“退一賠三”,更能說明原告購買服裝的真實目的在于營利而非生活消費。因此,原告不屬于《消保法》保護范圍,故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本網記者)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