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7-02-20 17:21:02
魯網2月20日訊 (記者 魯珊珊)保監會近日“打包”下發2017年共11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其全部指向人保財險及10家分公司,共涉罰金100萬元。處罰書顯示,人保財險在開展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存在使用與事實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銷的違法行為。同時,人保財險10家分公司存在網銷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的違法行為。
人保財險及10家分公司集體被罰
據保監會處罰書顯示,人保財險主要涉及兩方面問題:一是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行為;二是存在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的行為。
據保監會發布的處罰書顯示,2015年人保財險在開展車險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公司工作人員存在使用與事實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銷的違法行為。數據顯示,在保監會檢查涉及的3個運營中心(共4個,占比75%)、98個坐席組(共421個,占比23.28%)中,超過35%的保單存在電話銷售用語與實際不完全相符的情況,超過13%的保單存在曲解商業車險費率改革、電話銷售等政策法規的情況,質檢均未及時發現和糾正。
對此,保監會認為,上述現象反映出該問題在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嚴重性,人保財險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另據處罰書顯示,2009年至今,部分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轄區內車險網銷承保政策,存在網銷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的違法行為。
對此,保監會指出,網銷渠道作為公司對外銷售渠道,網銷渠道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限制了消費者通過網絡渠道投保交強險的權利,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超越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允許的范圍,公司違法行為存在時間較長,檢查發現后整改無法消除之前違法行為帶來的后果,應當予以處罰。
此外,保監會還在同日發布了針對10家人保財險分公司的處罰決定書,涉及人保財險寧波市分公司、人保財險湖南省分公司、人保財險江蘇省分公司、人保財險湖北省分公司、人保財險杭州市分公司、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人保財險安徽省分公司、人保財險寧夏分公司、人保財險上海市分公司以及人保財險江西省分公司。
人保財險11張罰單共涉罰金100萬元
據保監會發布的決定書顯示,針對人保財險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行為,保監會決定對人保財險罰款20萬元,并對時任人保財險電子商務中心總經理蔣新偉警告并罰款7萬元,對時任人保財險副總裁賈海茂警告并罰款3萬元。
針對人保財險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的行為,保監會決定對人保財險罰款20萬元。
針對人保財險10家分公司存在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的違法行為,保監會決定對10家分公司各罰款5萬元。
粗略計算,上述罰單共涉金額100萬元。保監會同時提醒,當事人應當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的任一銀行進行同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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