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晚報
2017-03-03 16:13:03
昨日,青島交警公開曝光2017年第7批酒司機。記者從曝光的酒司機名單中看到,48名司機屬于酒后駕駛,他們被處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其中4名駕駛員的駕駛證被降級不返還。名單中還有3名司機屬于醉酒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最多達203.8mg/100ml,這3名駕駛員負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申請。交警表示,為保證市民的出行安全,公安交警部門將堅持對酒駕嚴查嚴處,并堅決向社會曝光。
案例1 先后3次酒駕被抓
2月19日晚,市北交警四流南路中隊在金沙路設崗查酒駕, 21時45分,一輛灰色五菱牌照為魯HVX078的乘用車沿金沙路自北向南行駛,快到交警查車點時突然向后倒車,執(zhí)勤交警發(fā)現(xiàn)后立即上前攔停。該駕駛人在倒車過程中撞到交警清障車后被迫停下來。交警控制住該車輛,打開車門后駕駛人表情緊張。交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交警讓其出示駕駛證時,駕駛人謊稱自己沒有攜帶,但是也無法提供身份信息,最后交警將駕駛人帶回中隊進一步處理。
經(jīng)民警進一步核實后發(fā)現(xiàn),駕駛人張某自2012年起至今,先后發(fā)生三次酒后駕駛行為,在2012年2月20日因為酒后駕駛被鄒城交警大隊查處。張某在受到第一次教訓后不知悔改,在2014年12月5日,張某又因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市北交警大隊查到。張某還是我行我素,根本沒有意識到他這種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在沒有裁決的情況下,張某仍然開車上路。今年2月19日晚被市北交警大隊再次查獲。民警訊問張某為什么前面已經(jīng)被查獲兩次酒駕了,卻仍然執(zhí)迷不悟?張某交代,他就是控制不住喝酒,喝了酒就想開車。
案例2 不承認酒駕還想賄賂民警
2月12日下午3時許,青平高速交警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費站設崗查車,發(fā)現(xiàn)一小面包駕駛員李某涉嫌酒駕。經(jīng)過酒精呼氣檢測屬酒后駕駛。駕駛員李某先是百般抵賴,非說是他老婆開的車。后來在證據(jù)面前李某承認了酒駕的事實,又取出500元錢塞給民警請求給予照顧,被民警當場拒絕。李某將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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