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03-04 07:50:03
救護車行車記錄儀畫面 視頻截圖
路遇救護車這樣避讓
2月28日15:30左右,在北園高架路上,一輛救護車鳴笛示意讓路,一輛桑塔納轎車不但沒有讓路,甚至故意阻擋救護車。最終,救護車里的病人經搶救無效于當天17點死亡。近日,這條“濟南一救護車司機怒斥未避讓車輛,患者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3月3日,濟南高速交警支隊通報調查情況:救護車前方的黑色社會車輛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沒有履行避讓義務。對該社會車輛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待進一步調查核實后,將依法給予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事件還原 轎車緩行擋住救護車,病人搶救無效身亡
3月2日,濟南公安在微博上轉發一條視頻:在高架路上,救護車一邊響著警報器,一邊用車上的喇叭對著左側的一輛黑色桑塔納轎車喊道:“你不知道救護車上有人嗎!”語氣相當急迫。同時從這段視頻中看出,黑色桑塔納前方并沒有車輛,但卻一直緩速擋在救護車前。車上是一位嚴重撞傷的病人,在濟陽當地的醫院已經采取了很多搶救措施,病情急劇直下的情況下,家屬轉到山大二院進行救治,但是因為病情太過嚴重,最終沒有搶救成功。
據救護車駕駛員沈師傅介紹,當時他駕駛車輛即將到達醫院,卻發生了讓他意想不到的事情。這輛黑色桑塔納轎車一直在救護車前行駛了兩分鐘左右,即使右側有可變道的空間,他也沒有任何提速以及變道避讓的跡象。
“不僅不讓,還故意剎車,從行車記錄儀里可以看到剎車燈至少亮了三次。當時家屬還說讓我停車,他們要下車去理論,被我給勸住了。后來我從導流線超過去,桑塔納還用大燈晃我,還開車窗罵我。”沈師傅說。
而黑色桑塔納轎車的司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們沒有故意不讓道,是因為路上是個坡,司機不好加速,讓不開。”
警方說法 轎車未履行避讓義務,扣3分罰200元
這兩輛車發生糾紛的路段是北園高架路,3月3日,濟南高速交警支隊通報調查情況:根據公安部門已經調取的情況,可以確定救護車前方的黑色社會車輛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沒有履行避讓義務。
為什么說黑色社會車輛違法了法律規定?交警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同時,《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遇有消防車、救護車、警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按規定讓行。
黑色社會車輛的司機是否面臨處罰?高速交警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90條,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扣3分、罰款2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高速交警表示,對該社會車輛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待進一步調查核實后,將依法給予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交警提醒:每位交通參與者都應主動避讓救護車。當你聽見救護車的聲音時,就請讓一讓。也許這個小小的動作,就能挽救一條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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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漠視生命者付出應有代價,才能真正保護生命
急救車鳴著警笛仍被漠視,最終病人死亡的悲劇,這已不是第一次發生。許多網友在痛心之余發出質疑,桑塔納司機阻攔救護車,一個生命逝去的結果,就換來扣3分罰200元的懲罰嗎?這樣的處罰是否太輕了?@濟南公安也在微博上回應:“大家對不避讓救護車行為的任何批評都是情理之中,但現有法律明確的,公安機關有責任、有權力去調查處罰,法律無明確規定的,只能依據現有法律執行。”
阻攔急救車究竟該當何罪?查閱現有法律法規發現,還真的只有罰款扣分,最多到行政拘留。國家衛計委2014年出臺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并沒有提到阻攔救護車如何擔責,各地自行頒布的《急救條例》也多參照交通法規定扣分罰款,最多是加重處罰,比如深圳在2015年將300元的罰款提高到1000元,北京在2015年規定可處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
老虎沒有了牙齒,就不再是老虎。搭載生命的救護車,就處于無“尖牙”保護的狀態。對于惡意阻攔、延誤救助者,他們的違法有很大概率造成病人死亡等嚴重后果,違法成本卻不是很高。這就難以讓人們相信,人命關天的時刻,每個人都能全憑自覺。當法律法規沒有對等的威力,也就不能有效保護生命,最終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原標題:濟南一轎車高架橋上緩行擋住救護車 病人搶救無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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