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7-03-30 12:31:03
膠東在線3月30日訊(記者 侯嘉偉 實習生 王婼楠 通訊員 孫海耀)3月16日,在煙臺萊州法院,李某和妻子滿是感激的把一面錦旗遞到張麗娟法官手中。原來,李某替老板簽字竟惹來了官司,平白負債23萬余元,多虧了法官幫助,自己沒有因此背上債務。
事情要從去年1月說起,李某是一名貨車司機,受好友王某委托,幫忙從外地運輸飼料,王某負責聯系客戶與結賬清算,李某負責開車運輸。去年8月份,王某突然離家出走下落不明,正當李某為此苦惱時,他卻莫名接到了法院的開庭傳票。原來,李某被生意上的飼料供應商給告了,原告方以李某簽字的5張金額合計23萬余元的收貨單為證據,起訴李某,稱李某尚欠供應商23萬余元貨款未支付。
“收貨單上字是我簽的,但我只是一個打工的,只負責提貨送貨,現在老板跑了,我一分錢工錢沒拿到不說,怎么就從天上掉下這23萬多的債務呢?”收到法院開庭傳票的李某滿是憤怒地參加了萊州法院金城法庭關于此案的庭審。
庭審過程中,金城法庭的張麗娟法官了解到,雙方交易沒有任何書面合同,也無雙方書面確認對賬結算材料,李某簽名的收貨單成為證明交易存在的唯一證據,故而原告與李某的買賣關系是否成立成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法庭上,原告與李某對買賣關系的成立、交易習慣、付款方式等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第一次庭審結束后,針對案件中的疑點、難點,張麗娟向前輩虛心請教,并翻閱大量相關案件審理解析,抓住案件關鍵點進行分析,認為王某所欠貨款,原告不應該向被告李某索要,并將案件向院領導進行了匯報。自己的觀點得到領導認可后,張麗娟法官通過打電話耐心地給原告做思想工作,今年2月15日,原告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李某也松了一口氣。
3月16日,李某與妻子一起為張麗娟法官送來一面錦旗,以表達感謝。
法官提醒:企業員工在工作時,需明確自身職責,必要時可寫明受委托權限,表明代理立場,莫要因一時大意出演“被老板”的角色。像李某這樣受所在單位指派運輸貨物時,一定要學會規避風險,即在替人運輸貨物時,在收貨單上絕不能僅僅簽上自己的名字,而應寫明“受某某指派,經售貨方認可,代替提貨”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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