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水母網
2017-04-02 09:31:04
近日,煙臺牟平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盜竊的目的竟是為了追求藝術,讓人哭笑不得。
李某(化名)早年曾有一段馬戲團的工作經歷,雖然離開馬戲團很久,但是李某始終熱愛著他的“藝術事業”,常常去公園雜耍、唱歌,他的妻子孩子經常找不到他。有時李某的“藝術細胞”異常活躍,更是整天整夜不知蹤跡。因為這個原因,他被迫換了很多工作,家庭也不顧及,最終妻子帶著孩子離開了他。
離婚之后的李某更像是脫韁的野馬,他收購了一臺二手音箱和麥克風,在夜市附近租了一間房子,從此走上了“追求藝術理想”之路。每天晚上,他都會搬著設備來到人流密集的夜市上賣唱,白天閑來無事,李某看到夜市的交通經常堵塞,便在出租屋附近的道路上“指揮交通”。不出一個月,便被很多人認識,這讓他很高興。
2016年6月2日,這天晚上賣唱結束之后,李某產生了買一套新設備的想法,但是他沒有固定工作,賣唱的收入僅夠付房租和飽腹,沒多少錢來換設備。李某心想,好的設備才能幫助自己的“演唱事業”,要買就買好的,但是沒錢怎么辦?李某把算盤打到了盜竊上。2016年8月7日至22日間,李某先后在芝罘等地偷盜4輛摩托車,共計價值人民幣16966元,還沒來得及轉手便事發被抓。
牟平法院審理此案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最終,李某的“藝術夢”不僅沒有實現,反而因犯罪行為而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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