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7-04-07 06:59:04
近年來,由于門檻低、監管少等原因,微信朋友圈漸漸演變成微商圈。也正是因為朋友圈熟人經濟的特殊性,消費者維權時往往會發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鞭長莫及,從而導致侵權案例屢屢發生。
治痘膏并不治痘
“本來買來治痘的日本藥膏,用了半個月,沒治好不說,痘痘還更多了!”近日,在長清上大學的小陳在朋友圈里寫道。為啥治痘藥膏有反效果?原來,小陳買到的是“三無”藥膏,導致本就有炎癥的肌膚大面積過敏、腫脹,痛苦不堪的小陳只能長期戴口罩出門。
“我很少長痘,只是因為春天有些敏感,長了兩三顆。剛好看到朋友圈有人賣日本品牌的治痘膏,說立竿見影、馬上有效,還能包郵,我就付款下單了。”小陳說,前三天就覺得有些火辣辣的,以為是藥物的治療效果,但后來臉部痛癢難忍,痘痘也越來越多,去醫院檢查被告知患上了皮炎。“我沒臉見人了。”當記者詢問小陳是否找過商家討說法時,小陳表示,“都是朋友啊”。
據了解,個人做微商不需要在工商部門注冊審核,商品的簡介、價格都由自己定,然后通過個人賬號分享到朋友圈即可。由于買賣雙方都是個人與個人的關系,雙方之間并無任何“規定”,有的只是以情感為支撐的社交關系,所以導致消費者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后,不好意思追責。
微商成投訴重災區
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報告顯示,2016年全國微商從業者超過1500萬人,行業總體規模超過3600億元。
然而,在微商如火如荼的發展中,由于門檻低、監管少等原因,市場亂象頻頻出現。根據中消協的統計數據,2016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遠程購物投訴2.98萬件,網絡購物占比超九成,其中以微商為代表的個人網絡商家成為投訴重災區。
不久前,市民丘女士在微商那里買了一雙高跟鞋,但到手后發現鞋碼不對,且鞋面的皮質并不是商家所稱的羊皮,于是她馬上聯系賣家說明情況,要求退貨。賣家先是表示鞋碼不對可以換貨,但往返運費要丘女士自理。至于皮質不對的情況,賣家卻只字不提。
“我有近500名微信好友,這里面(微商)商家就有近100家。這些人有些是朋友,有些是朋友推薦的、掃二維碼掃來的,我的朋友圈基本每天都被他們刷屏,朋友嘛,又不好(意思)刪。”
由此看來,雖然微商的興起滿足了“互聯網+生活”的社會需求,但頻頻發生的行業亂象和投訴,不僅影響了正常的交易,還影響到了人與人之間基本的信任和交往。“自從有了微商,朋友圈再也不是當初那個單純的社交圈了。”
大額侵權可起訴
據了解,大多數微商都是以個人賬號為經營渠道,因為沒有經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審核等程序,目前看來,只有騰訊發布的《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中,對化妝品微商有所監管。
面對上述兩位消費者的投訴,消協明確表示,若侵權數額較大,可以依據法律提起訴訟。因為個人微商并未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也就不具備“經營者”的資格。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以“經營者”為對象給予的約束。熟人之間的買賣屬于私人委托,難以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但正如消協工作人員所言,因為微商是熟人之間的交易,甚至有些買賣雙方是家人、親戚,若讓消費者單獨維權,除卻維權成本之外,僅“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顧慮便會讓他們打消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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