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早報
2017-04-10 08:34:04
虛擬出資千萬注冊公司,又開酒窖又開概念超市,過段時間又涉足養老院,殊不知這是“偽老板”變著花樣騙你錢。從2013年開始,王某以各種投資項目為由向社會非法集資,先后與李某等330名集資參與人簽訂合同,非法集資5100萬元。近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作出宣判,王某因集資詐騙被判刑16年。
開設多個項目非法集資
2013年11月,王某聯系了一家記賬公司,以虛擬出資1100萬元注冊了乾元匯通公司,公司營業執照上沒有吸納資金的業務。此后王某通過網上發布招聘廣告,招募十幾名員工負責公司賬目管理、接待投資客戶、開車等業務。在社會發布廣告公開宣傳經營紅酒、文化傳媒、社區概念超市等項目開始向社會非法集資。
同年10月他注冊成立了乾元酒窖,零售批發紅酒,一開始支出20多萬元租賃了市南區江西路一處房屋作為經營場所,后于2014年6月支出700多萬元將該房屋產權買下。 2014年4月,王某又注冊成立了青島乾元便民超市,支出6萬多元租賃了市北區內蒙古路一處臨時房,裝修約支出50萬元,購置設備和進貨約支出30萬元,至次年3月,因房屋租賃到期、成本太高停業關門。
2014年5月,王某又籌備開辦傳媒公司,支出租賃辦公場所費用20多萬元,裝修8萬元,支出辦公設備20萬元,但沒有開展業務。同年10月,王某注冊成立了乾元進口海產品公司,零售批發進口海產品,支出10萬多元租賃了市北區延吉路一處房屋作為經營場所,支出裝修費約50萬元,設備、工人工資、購車費等共計57萬元。至次年6月,因租賃房屋到期、資金鏈斷裂、成本過高,再次停業關門。 2014年2月,王某又開始籌備開設養老院,支付了房屋定金60萬元,為辦理養老院手續而支付評估費200萬元。此后因投資客戶集中撤資,致使王某資金鏈斷裂。
騙取330人5100萬被判16年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1月,被告人王某通過代理公司虛假注冊成立青島乾元匯通投資有限公司,后以用于酒窖、超市、進口海產品等實體經營為幌子,并隱瞞了相關實體的虧損狀況,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批準,在社會發布廣告公開宣傳,以月息3%、4%的高息為誘餌,騙取社會公眾的信任,先后與李某、張某、周某等330名集資參與人簽訂借款合同,非法集資共計5100余萬元,歸還本金及利息1136萬余元,造成集資參與人損失4009萬余元。 2015年被告人王某被抓獲。
早在2012年8月王某就曾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市南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依法應予處罰。王某系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依法應撤銷緩刑,數罪并罰。王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50萬元;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有期徒刑3年、罰金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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