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舜網-濟南時報
2017-01-17 08:58:01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2016年1月,濟南海關查獲了涉嫌走私進境的蝴蝶標本2800余枚,其中1180枚屬于瀕危保護物種。該案也成為我國簽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來,海關系統查獲的最大宗走私瀕危蝴蝶標本案。2017年1月16日,該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三名涉案的蝴蝶收藏發燒友出庭受審,被控犯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法庭上,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走私蝴蝶標本的花費為1萬余元,但司法鑒定的價值為150余萬元。
2016年1月,濟南海關國際郵件處理中心。一個包裹引起了監管人員的關注,來自馬來西亞的它申報品名為“連衣裙”,但里面并非“連衣裙”而是花花綠綠的蝴蝶標本。查扣后,專案組根據郵包收件人信息鎖定了目標嫌疑人。據介紹,自2015年上半年以來,嫌疑人蝴蝶發燒友魏某、徐某等人,通過互聯網從境外訂購蝴蝶標本,利用郵遞渠道及偽報品名方式走私進境,加工裝裱后在淘寶網進行倒賣。
庭審中,被告人魏某、徐某、朱某等三人透露,他們是蝴蝶發燒友,也因此結識;年紀最小的90后朱某,是在讀研究生。2015年,魏某和徐某在濟南注冊成立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進行蝴蝶標本的銷售和展覽,還在淘寶網上開設了網店。因為出售國內蝴蝶標本利潤低,魏某建議從國外購 買蝴蝶標本。魏某負責出資購買,徐某將蝴蝶標本進一步制作。朱某曾在兩人設立的公司打工,被安排負責從網上尋找海外賣家采購。面對法庭訊問,3人表示了解部分蝴蝶標本屬于保護物種,但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法庭辯論中,爭議的焦點集中在整個案件的涉案價值上。根據云南瀕科委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結論,確認查扣的2800余枚蝴蝶標本中有1180枚屬于《公約》附錄II保護物種,涉及翠葉紅頸鳳蝶、維多利亞鳥翼鳳蝶等6個種屬,經計算涉案總價值達150余萬元。公訴人指出,依照1996年制定的相關文件中的規定,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價值標準,按照該種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的12.5倍執行,二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價值標準,按照該種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的16.7倍執行。按照這種計算方式,鑒定機關給出了涉案金額150萬的鑒定結論。
但嫌疑人魏某表示,當時購買蝴蝶標本時,總共花了2000多美元,折合成人民幣也就1萬多元,涉案價值不應達到150萬元。其辯護人則表示,相關計算方式存在問題,缺乏法律依據,案值遠遠未達到150萬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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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瀕危動植物進出境須獲許可
1981年,我國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也稱《華盛頓公約》),在保護和管理該公約附錄I和II中所包括的野生動植物種方面擔負著重要責任。在我國,只有獲得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辦公室簽發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方可進出口CITES公約規定的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未經批準擅自進出口上述物品,一經海關查獲,當事人輕則受到海關行政處罰,重則會因觸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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