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7-02-10 15:34:02
2月10日,記者從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獲悉,濟南市等5市被命名為“山東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沂源縣等12個縣(市、區(qū))被命名為“山東省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qū))”。
自2015年以來,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山東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山東省食安委組織開展了首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級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qū))創(chuàng)建試點。通過創(chuàng)建,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部門協作配合明顯增強,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顯提高,群眾滿意度有了進一步提升。根據《山東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qū))驗收細則(2016)》,山東省食安辦組織對首批5市13縣(市、區(qū))進行了群眾滿意度調查、現場檢查、部門聯合復核評價和社會公示。其中,濟南、青島、煙臺、濰坊、威海5個市,沂源縣、高青縣、滕州市、廣饒縣、鄒城市、新泰市、五蓮縣、蘭山區(qū)、禹城市、冠縣、博興縣、鄄城縣等12個縣(市、區(qū))整體水平達到驗收合格要求。下一步,省食安委將向國務院食安辦申報濟南等5市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申請進行國家驗收。
另據了解,為深入推進我省食品安全創(chuàng)建,規(guī)范創(chuàng)建組織管理工作,日前省食安委印發(fā)了《山東省食品安全先進市、縣(市、區(qū))創(chuàng)建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
一是突出管理創(chuàng)新。明確食品安全先進市、縣(市、區(qū))創(chuàng)建期為2年,驗收通過后實行3年一復查。對通過驗收的各市、縣,要求其每年開展自查,省里每年隨機抽查。對出現問題的食品安全先進市、縣采取約談、通報、要求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強事后管理,督促各市、縣持續(xù)保持創(chuàng)建狀態(tài),鞏固創(chuàng)建成果。
二是建立摘牌機制?!掇k法》規(guī)定,已通過驗收的食品安全先進市、縣,如出現發(fā)生重大、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創(chuàng)建工作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連續(xù)2年未通過復查等情形的,撤銷命名,予以摘牌。
三是強調發(fā)揮社會評價作用。明確規(guī)定由社會第三方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和工作績效評估,做到創(chuàng)建的底線必須達到70%以上的群眾滿意率,切實體現“群眾說了算、不搞花架子”的創(chuàng)建原則。
四是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掇k法》嚴格驗收標準,同時鼓勵各地制定比國家和省更高、更嚴、更細的創(chuàng)建標準,進一步貼近實際,貼近群眾,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熱點難點,深化、細化創(chuàng)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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