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舜網-濟南日報
2017-02-21 09:29:02
以預付款的方式辦了德林家政的貴賓卡,誰知在有效期內卻被告知系統升級,需再充值1000元才能繼續使用。19日,濟南市民李女士向熱線投訴,天橋區德林家政設定霸王條款,以店內系統升級為由強制消費者續費。
李女士家住市中區,因平時工作繁忙無暇打理家務,2016年1月,李女士在濟南天橋區東工商河路的德林家政辦了一張貴賓卡,有效期為一年半,當時充值2萬元。
“辦卡的時候他們說充值額度越大,享受的優惠也越多,我充值了2萬元,家政服務享受優惠價20元每小時。”李女士告訴記者,當時給自己辦卡的工作人員態度十分熱情,還承諾在有效期內可享受隨叫隨到的服務。
今年1月份,李女士因搬家需要人幫忙打掃衛生,于是就提前兩天打電話預約。可德林家政并未派出服務的家政人員,且李女士還被告知因系統升級貴賓卡已停用,如繼續使用,需再充值1000元。
“我查了查里面還有近1000元,而且沒過有效期,怎么就不能用了呢?”面對突如其來的“停卡”,李女士很不滿。
根據李女士提供的線索,20日下午,記者聯系了德林家政的田經理。對于李女士的情況,對方稱調查后再回答,但截至記者發稿,對方仍未回復。對于李女士的處理結果,本報將持續關注。
臨近“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有關貴賓卡強制續費的投訴屢見報端,而且涉及健身、美容、餐飲等多個行業,那么市民遇到類似情況應當如何維權?對此,有律師表示,商家強制消費者充值的規定違反了相關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儲值卡不能退余額的規定屬于“霸王條款”,因為會員卡是以預付的方式獲得相應服務,若會員不想繼續這項服務,有權終止,而商家也要將卡內相應的余額退還給會員,而不是強制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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