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7-02-23 11:26:02
春節前,濟南市民張先生想買輛車,過年時風風光光開回家。他選中了品牌和車型,價格也談好了,沒想到竟遭遇強賣車險。“4S店要求一次性購買3年保險,價格為1.5萬元,不買保險就不賣車。”雖然最后張先生被逼無奈買了保險,但是仍挺氣憤。
據悉,張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市場上普遍存在。業內人士稱,4S店之所以強賣保險,離不開利益驅動,個別4S店和小型保險公司合作,提成比例可達40%。
買車時遭遇強賣保險
“不買保險不賣車的說法確實太霸道,這不就是霸王條款嗎?”21日下午,市民張先生反映,他春節前在工業北路一家進口汽車4S店買車時,就遇到了這樣的鬧心事兒:價錢都談好了,對方卻說必須在店內購買車險,而且要一次性購買3年車險,價格為1.5萬元。張先生本來還想和4S店理論,但因為確實相中了那輛車,只能當了“冤大頭”。
市民王先生購車時同樣遇到了強賣保險的4S店。“我去年11月18日在市區一家廣汽傳祺4S店購買了一輛車,4S店強制我購買車險,而且只有一家保險公司選擇,不買保險不賣車。”王先生迫于無奈,在店內購買了交強險和三者險。事后,王先生發現4S店的車險價格太高,他退款之后,重新買了一份車險。
“我買車時,4S店承諾免費安裝坐墊,但是后來我到4S店去的時候,對方以未購買保險為由不予安裝。”王先生說,并不是自己不愿意在4S店買車險,只是4S店的車險比外面貴1000多元,“有點坑人。”
不續保押金不退還
據悉,強賣車險的4S店很多,不少貸款購車的客戶還遭遇到了強賣全險,而且第一年還要交續保押金,第二年不在店內續保就不退錢。
“我今年2月3日在濟陽縣的一家4S店花45800元購買了一輛長安汽車。”王先生說,因為自己做生意需要現金周轉,就辦理了分期付款。沒想到,對方強制他在店內買保險,而且得是全險,“在店內買需要3300元,在外面能便宜近3成。”王先生氣憤地表示,自己是在銀行貸款買車,并不是欠4S店錢,“他們憑什么強賣保險?”
孫女士去年3月份在章丘區西外環一家起亞4S店購買了一輛K2轎車。“我們買車時也不太懂,就在店內買了車險,而且交了1000元續保押金。”孫女士說,今年2月份,到了要買第二年保險的時候,他咨詢了一下,如果在店內買保險要比外面貴近2000元。孫女士想要回1000元續保押金,但遭遇對方拒絕。她表示,價格差不多的話,車主從哪里買保險都無所謂,但是4S店價格太高了,他們實在難以接受。
4S店稱貸款必須買全險
22日中午,記者電話聯系了王先生購車時的廣汽傳祺4S店。工作人員稱,如果貸款買車,必須購買交強險、三者險、車損以及盜搶險等。那如果全款購車,還需要在店內購買保險嗎?工作人員稱,購買的險種可以少一點。
濟南一家大型4S店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他們銷售車險確實有一定返利,但他們有專門部門負責該項業務,同樣需要支付運營成本。“有些電銷貌似便宜,但實際上在合同里存在貓膩,很多情況可能不賠,或者賠付比例低。”他說,在4S店內購買車險雖然價格高一些,但相對更有保障,“當然,最好選擇大的保險公司。”
該負責人解釋,之所以按揭購車需要購買全險,是因為銀行必須考慮風險,“萬一出現事故,購買了全險的車輛相對更有能力償還貸款。”這位負責人說,他們說的全險一般指交強險、三者險、車損險和不計免賠等。據悉,貸款買車時,合同中對于購買的車險會有明確要求。
業內爆料:提成可達40%
一家大型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對保險公司來說,營銷、電銷和4S店銷售都屬于保險的銷售渠道。“一般客戶購買保險時,都會有一個發票價格,還有一個實際收款價格。”該工作人員說,一般業務員給客戶的優惠在20%左右,但有些4S店可能發票價格和實際收款價格差不多。他說,因為4S店和保險公司長期合作,可能也會獲得其他優惠。
“各家4S店基本都會搭售車險,其中利潤高得驚人。”業內人士稱,有些4S店會和多家保險公司合作,相當于它們的代理,有些僅和一兩家保險公司合作,尤其是一些小的4S店。他介紹,一般4S店銷售車險都能獲得20%-30%的返利,“有些小的保險公司返利高達40%。”
該業內人士稱,4S店早已進入微利時代,賣車掙錢少,只能通過完成指標返利以及售后掙錢。在這種大背景下,強賣車險漸漸成了業內不成文的“潛規則”。對4S店來說,強賣車險還能增強車主對4S店的依賴程度,有些4S店的保險實際上是內保,“出了事故,店內修理。”
工商部門:強賣車險不應該
強賣車險到底是否合理?山東保監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他們主要對保險公司和機構進行監管,對4S店這種兼業代理機構主要是核查其資質,并對其與保險公司的合作過程及是否有違反保險法的行為進行監管。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者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
記者從濟南市工商局獲悉,近幾年強制賣保險的方式花樣頻出,不退定金,故意拖延車輛合格證和購車發票,甚至擅自替車主購買車險的情況都存在。工商局提醒,4S店不應該強制消費者在店內購買保險,遇到強賣車險的4S店,消費者可以撥打12345進行投訴。而且消費者在交納定金、簽訂合同時尤其要細心,小心掉入文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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