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7-03-02 22:27:03
青島交警2017年第7批曝光部分查處酒司機名單
青島新聞網3月2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欒心龍)今天,青島交警再次公開曝光近期查處的酒司機,此次曝光的51名“酒司機”是李滄交警和青平高速公路交警部門近期查獲的,這是2017年交警部門曝光的第7批酒司機。
青島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保證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公安交警部門將堅持對酒駕嚴查嚴處,并堅決向社會曝光。
管某某抽血檢測酒精
案例一:二次酒駕被查獲
2月21日晚,李滄交警在金水路棗園路路口設點夜查,22時30分許,一輛棕色面包車進入了交警的視線,交警檢查的時候,駕駛員剛開窗,一股濃重酒味就撲面而來,交警立即示意駕駛員下車進一步接受檢查。經檢測,駕駛員管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3毫克,超過了醉駕法定值兩倍多,已屬于醉酒駕駛。
進一步調查發現,管某某在2014年曾因酒駕被處罰。管某某稱,自己在外面跟朋友喝酒,喝完了之后就開車回家,以為天下小雪估計碰不到交警。
管某某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和二次酒駕,將面臨刑事責任和吊銷駕駛證且五年之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
駕駛人張某某酒后駕駛被查
案例二:五年內三次酒駕被抓
2月19日晚,市北交警在金沙路設崗查酒駕。21時45分,一輛灰色乘用車沿金沙路自北向南行駛,快到交警查車點時突然向后倒車,執勤交警立即上前攔停,該駕駛人在倒車過程中撞到交警清障車后被迫停下來。交警隨即現場對其酒精測試,結果為4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經民警進一步核實,駕駛人張某某自2012年起至今,先后發生三次酒后駕駛行為。在2012年2月20日因為酒后駕駛被鄒城交警大隊查處;2014年12月5日,張某某又因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市北交警大隊查處。
民警對駕駛員李某某進行酒精檢測
案例三:不承認酒駕,還當場賄賂民警
2月12日下午15時許,青平高速交警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費站設崗查車,發現一輛小面包緩緩駛出高速,遇到民警檢查司機立即急剎車。民警在查驗駕駛員證件時,聞到駕駛室內有酒味。現場執勤民警立即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經檢測,駕駛員酒精含量達到41mg/100ml,屬酒后駕駛。
駕駛員李某某先是百般抵賴,謊稱是其老婆開車,拒不承認酒駕。當執勤民警調取了車輛行經卡口的照片后,李某某承認了酒駕的事實。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李某某取出500元錢塞給民警,請求給予照顧,被現場民警當場拒絕。
李某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四:醉酒駕駛上高速
2月25日15時許,同三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在黃島西收費站設點執勤時,發現一輛紅色越野車想快速通過收費通道,駕駛員在看到民警后立即倒車,形跡十分可疑。
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對該轎車進行檢查,可駕駛員卻緊鎖車門,任憑民警百般勸說,就是不下車。見此狀況,執勤民警立即對男子的行為進行攝像取證。最終,駕駛員極不情愿地打開了車門。車門一開,一股濃烈的酒氣撲來。民警隨后對駕駛員進行了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每8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據了解,駕駛員董某中午和朋友喝酒,由于家里人打電話說有急事,董某覺得周末交警不會查車,便急匆匆駕車回家,不料在過收費站時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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