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3-02 20:55:03
近日,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龍泉派出所破獲了一起盜竊銀行卡案件,案件經過令人啼笑皆非。
銀行卡莫名其妙的失蹤了
2017年2月16日,年過六旬的叢某在大女兒的陪同下來到龍泉派出所報案稱其銀行卡被盜。經過民警的耐心了解得知:叢某的丈夫王某于2016年春得癌癥住院,2016年冬,王某自知自己的病無法醫治,臨去世前,將身患乳腺癌的老伴叢某和自己非常信任的小女婿楊某叫到床前,將平生積蓄的幾張存單拿了出來,讓楊某陪同其岳母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楊某陪同岳母到銀行辦理了銀行卡,幫叢某設置了密碼,然后將存單的11余萬元錢取出,存入銀行卡中。而王某于2017年春節前過世了。
為了辦理喪事和其他花費,叢某讓其女婿先后兩次取出4萬元,其他女兒女婿也都知道了銀行卡密碼。報案的前一天,叢某到其大女兒家時,發現其平時放在包內的銀行卡不見了,但包內的現金和其它貴重物品都在。叢某急忙回到家中,讓同在本村居住的小女兒和小女婿楊某幫忙尋找,但沒有找到。打電話給其他女兒女婿也均稱沒有看見銀行卡。
楊某便讓岳母去銀行掛失,并且于2月16日一早開三輪車送岳母和他的大姨姐一起坐客車去牟平掛失銀行卡。到了銀行后,經詢問銀行工作人員得知,叢某的銀行卡于當日和前一日分別被人共取走了4萬元。明顯是銀行卡被盜了,銀行工作人員便建議叢某報警。叢某一聽慌了,便給楊某打電話征求楊某的意見。楊某也建議叢某報警,叢某遂來派出所報了案。
女婿撿了個銀行卡
接到報警后,龍泉派出所立即召開了案件分析會,通過對案件的研判,民警們一致認為銀行卡和現金等貴重物品存放在一起,如果是外人盜竊應該將現金等貴重物品一并竊取,而本案只有銀行卡丟失,所以外人盜竊的可能性不大,極有可能是親屬等熟人作案。于是,派出所民警安排叢某通知其相關親屬于2月17日上午到派出所來接受調查。
2月17日早晨,叢某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接到了小女婿楊某的電話,在電話中,楊某告訴叢某說自己前兩天在一家銀行門口撿到一張銀行卡,詢問是否是其岳母的。自己拿著銀行卡到ATM機上去試了試,輸了三次密碼,最后一次竟然取出錢了,一共取出了4萬塊錢,并且問銀行卡是不是叢某的。
叢某聽后立即明白了,只好說到派出所后再說吧。
盜竊嫌疑犯竟是家賊
當日8時許,楊某等人來到龍泉派出所接受調查,仍堅稱其撿到一張銀行卡并蒙對密碼取出4萬元現金。隨后,民警們根據已經掌握的證據,一一戳穿楊某的謊言,在大量的證據面前,楊某不得不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
2017年2月15日早晨,楊某到其岳母家發現叢某不在家,便想起給叢某辦理的銀行卡,楊某在叢某家中搜出背包,找到銀行卡,將銀行卡盜走。然后到銀行ATM機取出兩萬元錢。第二天,楊某得知其岳母知道銀行卡丟失,要去銀行掛失后,覺得自己以后再沒有機會盜取銀行卡的錢,在送岳母去車站坐車去牟平掛失后,自己又開車去龍泉的一家銀行ATM機取出兩萬元錢。隨后將銀行卡丟棄。但楊某對錢的去向仍支支吾吾,不說實話,妄圖將錢占為己有。經過民警的反復訊問,楊某才交待將錢藏在家中的衣柜里。公安機關依法將錢扣押并如數返還叢某。楊某自以為聰明,以為自己積極幫丈母娘出主意、報案,并且錢也先藏起來不會引起懷疑,哪知竟然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目前嫌疑人楊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根據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未獲得諒解的,仍需追究刑事責任。
民警友情提醒:都是一家人,有事好商量,不義之財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閆麗君 實習生 韓玉 通訊員 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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