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3-18 07:35:03
“小區內嚴禁飼養各種犬類,違者罰款一千元。租戶養狗,房主要承擔連帶責任,罰款金將在發放的生活費中扣除!”近日,濟南大辛莊小區的一紙“禁狗令”引發了居民熱議。
強行“禁狗”,違規或被斷水斷電
“樓道里貼出了通知,禁止養各種犬類,違者罰款1000元。”近日,在歷城區大辛莊小區租住的孔先生向齊魯晚報記者反映,大辛物業辦公室貼出了一份禁止養犬的通知。“租戶養狗,房主有連帶責任。規定太霸道了,哪條法律法規說不讓居民養狗了?”孔先生認為,這樣的強行禁狗令不合理。
“我是去年3月份搬到大辛莊小區的,當時搬來時,房東也沒跟我說不能養狗。我養狗已經6年了,是一只小泰迪。”孔先生說,禁止養狗的規定讓他很惱火。此前,他在小區遛狗時,還曾被小區保安警告過。
“物業說以后要對養狗的住戶斷水斷電,有的養狗租戶已經被迫搬走了。現在整個小區看不到幾戶養狗的了,他們和我一樣只能趁著清晨或深夜偷偷出來遛狗。”孔先生無奈的說。
盡管還未遭到處罰,但孔先生擔心自己家泰迪的安全,物業近期會對小區進行清查。“據說這兩天就要清查,每個樓層都轉。”
家禽也不讓養,居民稱村里人大多都清楚
在大辛莊小區,記者注意到,每棟樓的樓道內、電梯口都貼有“小區內禁止養犬”的標識。而在每棟樓前的公告欄中,確實貼有孔先生所說的《禁止養犬通知》,通知中稱,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小區環境衛生,根據本小區《社區居民文明公約》規定,本小區內嚴禁飼養各種犬類,嚴禁飼養家禽如雞、鴨、鵝等,違者罰款一千元。已租出去的房屋,請房主告知提醒房客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者房主有連帶責任!罰款金將在發放的生活費中扣除,落款為大辛莊物業辦公室。
居民對于一刀切的“禁狗令”態度不一,既有像孔先生這樣的養狗一族極力反對,也有不少居民持贊同態度。“國家都沒有禁止養狗,我的狗辦了證打了疫苗,法律上都認可,怎么到這里就不能養了?”小區內一位養狗居民質疑。
“小區里幾乎見不到狗了。不讓養狗是對的,這么干凈的小區,狗在小區里隨地大小便,臟了環境,有的還嗷嗷亂叫,嚇著孩子。”小區居民楊女士是回遷到此的居民,她告訴記者,“小區里絕大多數居民都是支持禁狗的,對大家安全和健康,對小區環境和衛生都有好處。只有那些養狗的反對,反對的大部分還是租戶。”
物業稱早就有規定,先以勸說為主
對于小區的禁狗令,大辛莊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并不覺得不妥。“我們小區2015年底搬過來時,就規定不允許養狗,原來村民都知道這個規定,租戶應該通過房東也了解過這事。”大辛莊物業辦公室主管王先生表示,大辛莊小區屬于舊村改造,在小區里養狗不但污染環境,而且晚上狗亂叫,影響居民休息。
“之前經常有居民來投訴,晚上老人孩子出來遛彎。狗在路上跑也不安全,所以小區從一開始就不允許養狗,不管是電梯間還是走廊里,都貼著‘禁止養狗’的標識,最近也在告示欄里貼出了禁止養狗的通知。”王先生強調,大辛莊回遷時,村里就簽過協議,協議上明確有不讓養狗這一條。“我們居民手冊上也有相應規定,2015年搬遷時就說了。”
王先生表示,對于仍在養狗的住戶,還是以勸說為主。“先勸走,如果勸著不聽,就給他說罰款,或者是下一步處理。”另一位物業工作人員表示, “大部分養狗的都很自覺,把狗送走了,極個別不自覺的我們準備以后給他們做停水處理。我們會隔段時間就去巡查,多數情況都是靠舉報,沒有舉報的基本不會挨家挨戶去敲門。”
根據《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第五條:居(村)民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就本居住區養犬管理的有關事項依法制定居(村)民公約并監督執行。其中第八條規定,具有合法身份證明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可以養犬。“居民有養狗的權利,物業村委必須依法制定管理規定。”濟南市公安局負責犬類管理的工作人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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