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7-06-27 10:38:06
就在昨天,
濟南“4+5”拖車風暴全市范圍內正式刮起來了!
不僅在拖車環節“三必拖”,
而且違停駕駛人提車時代價是極高的!
歷城、歷下、市中的交警同時出動
截至26日下午5點,
濟南市區共查處3243起違法停車,
其中被拖移車輛124輛。
拖移后按照4+5模式接受處罰的有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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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法停車了,
你以為把車拖走、罰錢、扣分就沒事啦?
你錯了!
錄入交警誠信平臺,
打小旗、學習停車法規,
年度內第二次因違停被拖車的還要實名曝光,
并抄告到單位!
當然還有熟悉的罰單……
不信你看下面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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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10點50分,車主孔某來到花園路4號歷城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大廳。
孔某說,早晨他開車到路邊餐飲店就餐,沒有多想就隨意將車停在了路邊。他說,雖然看到了路邊禁止停車的標志,但是覺得占道停車不會太長時間,所以他僥幸以為不會被處罰。
在交警隊核查信息后,按照民警的要求,孔某開始趴在桌上書寫《自覺守法 文明出行 規范停車承諾書》,將承諾書寫滿一頁紙。
這只是個開始,根據6月26日起濟南交警開始實施的“4+5”拖車新規,他接下來需要做選擇:
要么到二環東路與花園路路口打小旗體驗路口交通秩序維護,
要么在交警隊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
孔某擔心去路口打小旗丟人現眼,便選擇學習交通安全法規。瀏覽完法規內容后,孔某開始在《學習記錄單》上逐字逐句抄寫學習內容。
這個環節結束之后,交警使用一般程序對孔某做出處罰決定。所謂一般程序,就是區別于簡易程序,交警不是直接開罰單,
而是需要對當事人做詢問筆錄登記造冊,
在當事人簽字、摁手印存檔后,
開具處罰決定書。
這個環節結束之后,孔某才拿到了放車單,拿到了被拖走的車輛。從來到交警隊提交個人信息到拿到放車單,孔某耗時1個多小時。這還不算往返交警隊和停車場的時間。
禁停道路、準停道路、限停道路、臨停道路……
別再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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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道路
禁停道路:嚴禁占道停車。
管理原則:“違停必拖、同步曝光”。
處罰標準:罰款200元,記3分。
準停道路
準停道路:準許停車泊位內規范停車。指規范設置停車標志、施劃停車泊位并實行收費管理的占道停車路段。
管理原則:“停車入位、違停必罰”。
處罰標準:罰款100元,不記分。
限停道路
限停道路:分時段、分區域限制停車。主要是供學校上下學及小區居民夜間回家停放車輛。
管理原則: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有序停放、有人管理”。
處罰標準:罰款100元,不記分。
臨停道路
臨停道路:適用于應急占道停車。指大型活動場所周邊、節假日期間景點周邊及其它特殊情形需要利用道路臨時停車的。
管理原則:在臨停道路兩側擺放內容為“允許占道臨停(免費或收費)”的引導標志,安排停車管理人員指揮疏導車輛規范停放。
特別注意:車輛在以下道路不可以臨時停放。
①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
②交叉路口、鐵道路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
③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
違停:“4+5”處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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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違停被拖車
?采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行為人個人信息進行采集并存檔。
?承諾。違法行為人當場書寫《守法承諾書》,承諾今后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再違法停車。
?學習。要求違法行為人到交警指定的路口參加不少于30分鐘路口交通秩序維護體驗活動,或參加不少于60分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
?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做出處罰決定,告知違法行為人車輛停放地點,開具放車單發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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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違停被拖車
?采集。將其違法行為錄入公安交通管理誠信信息平臺。
?測試。違法行為人到指定路口參加不少于30分鐘的交通秩序維護體驗活動或不少于60分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參加停車法律法規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做出處罰決定,告知違法行為人車輛停放地點,開具放車單發還車輛。
?曝光。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公開實名曝光。
?通報。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信息通報市文明辦。
上述“4+5”處理模式于6月26日正式實施
喜歡亂停車的小伙伴們
你們“有福啦”
無論你們是停車去買煎餅果子
還是停車去路邊小賣部買盒煙
……
如果一轉身
發現你的愛車消失了
請記得速速與交警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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