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7-08-07 08:12:08
隨著網絡借貸的快速發展,一些不法分子將目標對準高校,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陷入高利貸陷阱,“校園貸”引發的違法犯罪問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日前,山東省檢察院下發《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校園貸”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審查批捕多起涉及在校大學生的校園貸案件犯罪嫌疑人,百余名學生被騙,經濟損失百萬余元。那么,利用“校園貸”犯罪的陷阱有哪些?如何避免?記者進行了采訪調查。
謊稱幫“刷單”沖業務,拖同學下水
3月15日中午,在煙臺上大學的小鈞和18名學生一起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之前被同校學生閆某某、李某某和兩名校外人員誘騙辦理“名校貸”貸款,現逾期無法歸還。
一年前,在讀大學生李某某因愛好攝影、需要購買超出其能力范圍的昂貴器材及日常消費,與校外網絡貸款中介人員初某某、孫某某商定,由李某某找同學幫忙貸款,初、孫收取貸款額25%的中介費。
“幫忙辦理一筆貸款,走個業務量!等貸款下來就給一次性還清,不會留下記錄?!苯刂?016年7月,李某某先后在學校找了20余名關系要好的同學辦理貸款,有“名校貸”“分期樂”“京東白條”“快來貸”“花兒朵朵”等,每個人貸款數額從2萬至5萬不等。李某某給同學寫了欠條,按月將款交給孫某某代為還款。
但隨著還款數額越來越大,終因逾期無法償還而暴露。今年2月,被騙學生及家長陸續收到還款催收短信,學校在得知該事情后,對全校學生的貸款情況進行摸排,發現該校有26名學生被李某某、閆某某以上述手段進行了貸款,至此尚未歸還的貸款總數為30余萬元。
辦案人員調查發現,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李某某伙同校外人員初某某、孫某某及同校大三學生閆某某(已取保候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刷單沖業務量、貸款下來后立即全額還款的理由,誘騙28名學生人辦理額度為1.5萬元的“名校貸”貸款,除去貸款機構扣除的3000元保證金,每名學生均將發放到學生賬戶的l.2萬元貸款轉賬給閆某某,再由李某某按照一定比例將貸款進行分配,后仍由李某某按月將款交給孫某某代為還款。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我們對這起詐騙學生貸款案的發生過程進行了分析,向所在學校發出檢察建議,學校現已開展集中教育、排查和整治行動。”煙臺市萊山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被騙的學生大多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差,輕信他人,最終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以“招聘兼職”的名義騙取學生信息
記者采訪發現,一些違法人員利用高校學生社會認知能力差,防范心理較弱的劣勢,采用虛假宣傳、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資費標準等手段,使部分大學生陷于“校園貸”的泥淖。
據了解,濟南市長清區檢察院近期審查批捕的3起有關“校園貸”案件,作案手段相似,均通過提供創業資金或招聘兼職為由,給學生中介抽取提成,承諾不需要歸還貸款等誘惑,騙取學生在相關網絡平臺申請貸款。
2016年4月,在濟南長清大學城上學的小寧和小豪,打算找一份兼職,在應聘過程中,對方以“兼職需要”要求如實填寫學信網賬號、密碼、銀行卡、手機卡等資料,兩人信以為真。卻不曾想到,犯罪分子利用二人信息在“名校貸”平臺上借款兩萬余元,并占為已有。
事實上,據辦案人員介紹,李某某、夏某、崔某某伙同他人,分工冒充山東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職工,通過網絡QQ,在長清區、章丘區大學城,聯系在校大學生,以謊稱該公司為大學生提供創業基金,騙取被害人趙同學等人的信任,讓其提供身份證明、銀行卡、手機卡等資料,在網絡上的“名校貸”和“優分期”等借款公司借款,并對部分被害人承諾借款不需要被害人歸還,由其公司解決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夏某、崔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合同詐騙罪成立,被判處兩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缺乏有效兼職指導,不利于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睗鲜虚L清區檢察院偵監科科長程麗表示,案件中,多數大學生在尋找兼職時被不法人員利用,這反映學生兼職需求量大,但兼職市場良莠不齊,需要學校提供有效的兼職輔導。
增強學生個人信息保密意識
“校園貸”引發的違法犯罪反映出諸多問題,學生個人、學校、網絡平臺、監管部門等各方面均應引起重視。
“學生個人信息保密意識較差,信息泄露現象嚴重,相關教育不足,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睗鲜虚L清區檢察院偵監科副科長劉琦說。
他在辦案中發現,有的犯罪分子告訴學生:辦理“校園貸”時把手機號、住址以及父母的信息都填成假的,辦完之后把APP卸載,把銀行卡、手機卡注銷,這樣對方就找不到你,所以貸款是不用還的。此外,有些“上線”還承諾幫忙刪除信息。
“這樣的說法,竟然有學生相信?!眲㈢硎荆瑢W生填寫的學校、專業、學信網等信息卻是真實的。
一些學生法律意識淡薄,對信息的傳播不加甄別。比如,同學中有一個人拿到了提成,其他同學也跟著辦,傳播速度快,涉及群體多。大學生社會經驗少,容易被別人利用。
然而,輕信他人,一旦陷入“校園貸”的陷阱,將給學生本人和家庭帶來沉重負擔。記者調查發現,很多被騙的學生家中接到過律師電話或律師函,但因為擔心影響孩子畢業和個人征信,父母只能把錢湊上先還,之后再報案。
檢察機關建議,學校應早做預防宣傳教育,做好摸底、及時掌握情況,引導學生合理消費。同時,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嚴密監管,對有資金需求的學生做好精準扶貧,對有兼職需求的學生提供多渠道的兼職機會。
“校園貸”平臺則要規范運營,加強對信息真實性的審核,對學生以后就業可能的償還能力進行評估,對校園中介加強監管,別讓校園中介成為詐騙傳播的媒介。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