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10-12 11:51:10
9日,我省發布了《關于山東省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環境保護稅的應稅污染物項目數的決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9日。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6元,遠遠高于國家1 . 2元最低標準。專家表示,這說明山東節能減排的壓力非常大。《意見稿》中明確,應稅大氣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6元,其他應稅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1 . 2元;應稅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1 . 4元。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水污染物的,其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懸浮物、總磷、氨氮、大腸菌群數(超標)的具體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3元;排放其他應稅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 . 4元。
“每當量征收環保稅6元,這比國家最低標準和部分省份的標準都高。”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認為,根據環保稅法所附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 . 2元至12元,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 . 4元至14元。而山東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征稅標準是最低標準的5倍。
馬軍表示:“高稅收標準能起到很好的杠桿作用,督促企業在節能減排方面加大投入。”據了解,除了山東,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蘇省等省市都執行了較高的排污費標準。例如,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4 . 8元(南京市為每污染當量8 . 4元);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5 . 6元(南京市為每污染當量8.4元)。其中,南京的收費標準高于山東省標準。貴州省擬定大氣污染物環境保護稅稅額為每污染當量2 . 4元、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稅額為每污染當量2.8元,在原排污費的征收標準上提高一倍。
專家解讀
改造積極的企業將減負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這份《意見稿》是否會增加企業負擔呢?其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6元的標準,在2017年已有了一年的過渡期,只不過并沒有全面鋪開而已。2017年,在汽車、家具和鋁型材行業已經率先實行了6元的標準,2018年擴大了征收范圍。“《意見稿》的實施會增加不積極進行節能減排改造的企業負擔,但是也會給積極性很高的企業減負。”馬軍認為,在稅費改革之前,是由地方政府向企業收取排污費。有關部門對于“排污費”的征收以及資金流向缺乏監管。通常的情形是,在征收環節,地方政府往往采取收費“返還”的方式,提高征收的積極性;而在資金使用環節,只要資金撥付到環保局,至于環保局用來做什么,就再無下文。
“稅費改革后,其剛性更強,對受地方保護的污染企業有更好的約束作用。”馬軍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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