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10-17 08:23:10
13日,因中海國際社區2家房屋中介機構未履行報告房東和租客基本情況的治安義務,市中公安分局對其分別開出了罰款500元、責令整改的行政處罰單。據市中警方介紹,這在濟南還屬首次。
“從事房屋租賃的中介機構應當自介紹成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報告公安派出所。”16日,市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戶政管理科科長胡楊透露,然而實際工作中,這項治安義務并未引起中介機構的重視,導致出租房屋、流動人口的相關信息難以被公安機關及時掌握。
胡楊介紹,中介機構掌握了大量的房屋和人員信息。另外,有傳銷組織藏身社區,電商、微商、公司租房經營也給小區帶來安全隱患,解決這些問題,加強對房屋中介的管理將是有效途徑。為此,市中公安分局以七賢派出所和大觀園派出所為試點,開展中介機構整頓工作。
10月13日,警方在檢查中海國際社區2家房屋中介時發現,其中一家近期介紹了5筆業務,只有1筆報備了信息,另一家最近2筆業務均未報備。根據《居住證管理條例》和《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市中警方對2家房屋中介機構作出了罰款500元并責令整改的行政處罰。據悉,民警提前對轄區中介機構下發了告知書。
●房屋中介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登錄“濟南公安民生警務在線”、“山東省民生警務在線”相關鏈接進入,注冊點擊“社會用戶登錄”,進入后對房屋出租人進行社會用戶注冊,并對承租房屋的流動人口信息進行登記錄入。
原標題:未履行報告租客基本情況治安義務 兩家房屋中介分別被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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