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鳳凰網山東綜合
2017-10-18 14:18:10
原標題:11月1日起淄博中心城區全天限行五類車輛
為進一步優化轄區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環境,結合日常管理和轄區道路實際,11月1日起對貨運車輛實施區域限行。
據悉,限行車輛主要包括,載貨汽車、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載貨汽車、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限行區域為:湖羅路(高新區界至昌國路、不含)、東四路(昌國路至南外環、不含)以西;昌國路(湖羅路至東四路、不含)、南外環(東四路至淄川界、不含)、昌國路(北京路至周村界、含)以北;北京路(淄川界至昌國路、含)、原山大道(周村界至魯泰大道、不含)以東;魯泰大道(原山大道至高新區界、含)以南。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限行區域:湖羅路(高新區界至南外環、不含)以西;南外環(湖羅路至淄川界、不含)、昌國路(北京路至周村界、含)以北;北京路(淄川界至昌國路、含)、原山大道(周村界至魯泰大道、不含)以東;魯泰大道(原山大道至高新區界、含)以南。
限行時間自11月1日起全天禁止通行。限行車輛因生產生活需要,確需進入限行區域內的,事先應前往張店交警大隊辦理通行證,并按指定路線、時間通行。按照省、市《不符合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禁止進入限行區域,禁止辦理限行區域內的通行證件。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將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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