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網
2017-10-27 00:00:10
核心提示:累計對夏某罰款1450元 暫扣駕駛證六個月 記37分的處罰。
掌上青島/青網訊 在很多人的意識里,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扣個分是很正常的,也是能接受的,但最不能接受的是一次記滿12分,因為那意味著駕駛證要回爐學習,需要交學習費用不說,更重要的是耽誤了自己的寶貴時間。日前,一名男子因為酒駕、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機動車等多項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竟然被一次性扣了37分。
10月24日下午3點,膠州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福州路與萊州路開展道路交通安保查處涉酒違法統一行動過程中,對行駛至該路口的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發現駕駛員有喝酒的嫌疑,經對其做酒精呼氣測試,該檢測結果為3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經過檢查,駕駛員夏某當天中午在我市楊戈莊村南木器廠內和工友吃飯時喝了一瓶半啤酒,下午駕駛摩托車外出時被民警當場查扣。夏某持有的是C1駕駛證,駕駛的摩托車與準駕車型不符,同時該摩托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經對夏某詢問,該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夏某說:“沒想到后果過這么嚴重……當時就是抱著一種僥幸的心理上路了,以為交警對摩托車不會這么嚴查。”
當天下午,執勤民警以夏某酒后駕駛機動車對其處以罰款壹仟元駕駛證暫扣六個月記12分的處罰;以其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機動車對其處以罰款貳佰元記12分的處罰;以其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對其處以罰款貳佰元記12分的處罰;以其未帶機動車駕駛證對其處以罰款50記1分的處罰。累計對夏某罰款1450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記37分的處罰。(掌上青島/青網記者 丁升 通訊員 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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