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17-12-27 15:02:12
昨日,濟南市環保局公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水污染物在線監測設備仍未按照規定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濟南環通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被罰5萬元。
經查實,濟南環通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開工建設,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已按照規定安裝了水污染物在線監測設備,但未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2017年7月24日,濟南市環保局高新區分局向該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決定書》(濟環高新改字[2017]第D006號),要求是于2017年8月4日前完成與環保部門聯網工作。2017年11月10日市環保局高新分局對該單位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水污染物在線監測設備仍未按照規定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原標題:監測設備未按規定聯網 濟南環通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被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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