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8-02-01 10:02:02
膠東在線2月1日訊(通訊員 程俊)從昨天起,芝罘區2018年度煙花爆竹銷售期開始了。煙臺芝罘區煙花爆竹銷售期為: 1月31日(農歷臘月十五)至3月2日(農歷正月十五),其余時間不準銷售。此前,通過申請、審查、培訓等相關程序,部分符合條件的零售點獲得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目前,芝罘轄區共有102戶單位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煙臺芝罘區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銷售的煙花爆竹大多為環保型產品,含藥量少,安全系數高。根據《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的規定,煙花爆竹的產品外包裝上,均注明了產品等級,分為A、B、C、D四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指適于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指適于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很小的產品。B級以上的煙花爆竹產品,不允許售賣給個人,市民只能燃放C級D級煙花爆竹。
煙花爆竹零售期期間,芝罘區安監局將加強零售點的安全監督,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為,督促限期整改,對整改達不到要求的,將收回經營許可證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零售點必須遵守四項規定,必須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做到守法經營。必須從煙臺洪源鞭炮煙花有限公司和煙臺土產雜品綜合有限公司進貨,嚴禁從其他渠道進貨;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產品;禁止銷售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經撞擊、擠壓、摩擦即可自燃、爆炸的產品;禁止銷售鉆天猴、地老鼠等無規則飛行軌跡的危險產品和裝藥量、尺寸、藥物配比超標的產品,以及使用氯酸鉀等違禁藥物的產品。必須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和條幅懸掛在零售點內售貨間醒目位置。煙花爆竹銷售業戶銷售期間必須在申請的場所內經營,不準店外和異地經營,不得一證設多店,一店設多家。凡是在此期間,發現零售點售賣其他批發公司或者無安全標簽的產品,均視為非法產品,一律予以沒收。
隨著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的到來,芝罘區安監局將聯合公安、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督查檢查,嚴查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倉庫超量儲存、超員作業和在庫房內拆箱分裝,嚴禁零售點集中、連片或在居民樓內設置和超量儲存,嚴禁走街串巷兜售煙花爆竹,嚴禁向煙花爆竹零售點及個人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及超標產品,堅決防范煙花爆竹事故發生。芝罘區安監局還將組織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店(點)進行不間斷檢查,對批發企業違反“六嚴禁”和零售點違反“三嚴禁”的,依法按規定處罰,直至吊銷許可證;對零售點屬于“兩關閉”范疇的,依法撤銷《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關閉到位。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對轄區集貿市場、小商品批發市場、花圈店、鮮花店、婚慶公司和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排查,依法查處違規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