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早報
2018-02-08 08:35:02
原標題:網購“八大亂象”你最恨的是哪個?青島人,給你網購撐腰的來了!
你在網絡消費時遇到過不公平待遇嗎?
針對當前網絡消費領域常見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今天,市工商局組織召開我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使用不公平格式條款行政約談會,市商業聯合會負責人和島城27家網絡交易平臺負責人參加會議。市工商局同時點評了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存在的8類不公平格式條款,向每個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下發了《網絡交易平臺不公平格式條款對照整改通知書》,要求經營者自查自糾,限期整改。
行政約談會結束后,市工商局將加大執法力度,組織各區(市)局、分局開展監督排查,對拒不改正違法行為,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絡經營平臺經營者依法查處。同時督促建立網絡交易平臺格式條款長效監管制度。
1 網絡購物平臺不對用戶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查
某購物網站:本網站的會員或他們的信息以及評論均由會員自行提供,會員依法應對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擔全部責任。本網站對此等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實性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對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網站信息的商業活動及其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簡單來說就是,信息是他們發布的,出了事找他們,與我無關。
2 變更或解除服務協議無需通知消費者
某購物網站:本網站有權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及業務需要酌情修訂條款和發布或修訂各種規則,不需要征得您的同意,并以網站公告的形式進行公示,不再單獨通知。
點評:網絡平臺有權修改協議和規則,但消費者更有權利知道哪些條款做了修改,若平臺悄無聲息的修改了條款和規則,既沒有征求消費者的意見,又沒有盡職盡責的通知到相關消費者,則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法律依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修改其與平臺內經營者的協議、交易規則,應當遵循公開、連續、合理的原則,修改內容應當至少提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知相關經營者。
3 本網站享有最終解釋權
某購物網站:本網站所提供之服務擁有最終解釋權。消費者從網上購買了一件商品,打開發現跟網上說的不一樣時,去問店家“這怎么跟你們說的不一樣?”店家回答:我這句話是這個意思,不是你理解的那個意思,看到上面的大字沒?最終解釋權在我。
點評:有些話從不同的角度理解,確實存在不同的意思。但當出現這種不同的理解時,應當按照大家平時所理解的意思來,或者按照消費者的意思來理解。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4 這些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還
某購物網站:貴重類商品,例如鉆石、貴金屬、手表、珠寶、奢侈品等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換貨。
點評:哪些商品可以7天無理由退換貨,哪些不可以,法律法規都有明確的界定,不是經營者說不可以就不可以的。具體哪些商品不可以7天無理由退換貨,有明確法律條文。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七條下列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一)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二)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三)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5 個人信息采集使用本網站說了算
某購物網站:
點評:自己的信息當然是自己做主,別人無權未經你的同意而將你的私人信息公布給他人或者用作他用。
6 網絡癱瘓、服務中斷,本網站免責
某購物網站:本網站不擔保服務不會受中斷,對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出錯發生都不做擔保。
點評:網絡平臺是靠網絡來提供服務,保證網絡安全、暢通的運行,是網絡平臺最基本的服務,也是最重要的責任之一。因為網絡等問題造成服務中斷,給消費者造成損失,平臺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十條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職責:(一)負責本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護管理制度;(二)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7 某購物網站:因使用本網站服務所引起的本網站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點評:仲裁需要雙方同時主張才可以成立的。也就是說,如果經營者或第三方平臺不同意仲裁,那仲裁就沒辦法實行。但是,消費者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是可以提起訴訟的,訴訟只需單方主張即可。以上條款限制了消費者提起訴訟的權利,是不成立的,也是違反法律法規的。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 訴訟管轄法院,本網站說了算
某購物網站:
用戶和本網站一致同意,服從本網站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也就是說,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在網站所在地的法院。
點評:根據我國民事訴訟相關規定,網絡購物合同糾紛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是在自己地方的法院起訴,還是在經營者所在的地方的法院起訴,甚至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簽訂地等地方起訴,不必一定在經營者所在地起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34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早報記者 趙健鵬 通訊員 賀長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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