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8-04-16 23:47:04
青島新聞網4月16日訊 今日,島城某高校畢業生致電本網記者,講述了自己通過微博賬號“麥小艾票務”購買音樂節門票被騙經歷。爆料人知知(化名)表示目前正積極維權,同時告誡大家引以為戒,謹防上當受騙。
“一心求票,反進騙子圈套”
4月13日晚,知知和朋友相約第二天去杭州參加草莓音樂節。突然決定后兩人開始搜索余票,大麥網官網顯示票已售光,于是兩人轉戰微博,看有沒有人臨時有事而轉賣門票。
搜索中,兩人在多條微博下發現了微博賬號“麥小艾票務”發布的有票信息。微博主頁信息顯示,該賬號歸屬公司為“大麥網在線售票”,微博頭像與大麥網官方微博頭像相似,其加V認證為“娛樂綜藝視頻自媒體”,發布內容均為演唱會門票信息,對方自稱是“大麥網授權微博在線人工售票”。
知知表示,一心求票的她私信對方,溝通購票事宜。對方稱,她想購買的14日杭州草莓音樂會門票280元/張,“這和大麥網官網所定的票價是一致的。”
在對方的引導下,知知提交了自己和朋友的身份證號、姓名、手機號等信息,之后,對方發來一個微信二維碼讓她們掃碼付款,付款后截圖給對方。“識別二維碼后,鏈接顯示為‘大麥網財務’,其后臺是一個微信公眾號。”知知告訴記者。沒多想后,知知和朋友分別向對方賬戶轉入280元。
“越陷越深,再次給騙子轉賬”
付款成功后,當知知聯系對方取票時,“麥小艾票務”又以“訂單只有一個,不能分開付款”為由要求她們合并付款,才能成功購票,并承諾會把之前付款退還。
“因為我和朋友都太過急了,想在13號晚上就把事情搞定,第二天就要去杭州了。”知知表示,此時她雖然已經非常懷疑“麥小艾票務”,但是為了快點拿到票和退款,最后還是把錢轉給了對方。
在合并支付560元后,“麥小艾票務”告知,給知知手機發送了激活碼,只要輸入激活碼就可以成功買到票。短信中顯示的激活碼為3883,對方解釋,將3883輸入到原來的轉賬二維碼的金額中即可成功激活,獲得之前退款和票。“也就是說讓我再給他轉3883元。”知知恍然大悟,“到這里,不用再說什么了,百分之百的詐騙行為了。”
在被騙走1120元后,知知再次聯系對方維權時,對方并不承認自己的詐騙行為;繼續聲稱自己是大麥網的官方授權渠道,甚至發來大麥網的營業執照。
類似案件頻發 網絡交易需謹慎
事發后,記者注意到,“麥小艾票務”仍然活躍在微博上,發布各類演唱會門票信息,同時用轉發抽獎的方式吸引粉絲。與此同時,記者致電大麥網客服,得到的回應是:大麥網在微博上沒有授權任何人私下售票。
后來,知知在微博上進行大量搜索,發現多位朋友遭遇了和自己一樣的被騙經歷。“雖然我和多位受害者已經多次舉辦該微博用戶和微博,但是他仍在正常運行。”知知告訴記者,目前她已經報警,并就此事與大麥網官方取得聯系,將情況梳理后以郵件形式反饋對方;此外,她也通過社交網絡聯系到其他幾位受害者。截至16日下午,已找到6位受害者,他們建立微信群,一起維權。
作為事件當事人,知知告誡大家,不要再跳入許多和“麥小艾票務”一樣類似賣假票的陷阱,一定要選擇正規渠道。“更希望新浪微博和大麥網官網能夠重視,大力治理,不給這些利用微博平臺和大麥網公信力詐騙的詐騙團伙可乘之機。”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眾成清泰律師事務所的段超律師,他建議受害者聯合起來,合并報案。據悉,對于詐騙罪量刑標準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兩個,分別是詐騙的數額標準和詐騙的情節因素,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有刑法的規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和地方的一些具體規定。“衡量詐騙的數額不是以單個受騙人的被騙數額為準,而是實施詐騙的人的總獲取數。”
段律師也告誡廣大網友,隨著網絡越來越發達,越來越多的交易通過網絡進行,在提供方便和促進社會發展的同時,新的陷阱和危險也在不斷滋生,被騙的事例比比皆是,應當引起廣大民眾的注意。他建議大家從以下幾點入手,不給騙子“可乘之機”:一是平時多關注被騙的案例和權威部門發布的警示,提高自己的警惕意識和辨別能力,不要盲目相信;二是感覺有異常時,不要再輕易跟進,及時止步;三是提高法律意識,在受騙后妥善保留好證據,并立即選擇報警,以便最大程度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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