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8-07-20 08:47:07
魯網7月20日訊(山東商報記者 李雨)7月19日,山東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為了深化簡政放權,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將70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
三核引領新舊動能轉換
641項行政權已下放
今年1月3日,《國務院關于山東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的批復》 指出,要加快提升濟南、青島、煙臺核心地位,形成三核引領、區域融合互動的新舊動能轉換總體格局。全省全面展開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動員大會提出,要加快體制機制再變革,在“放管服”改革、運行機制改革、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創新,盡快加以突破。
山東省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規劃的通知》要求,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開展新興經濟領域管理權責重心下移試點,將部分有利于促進動能轉換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依法下放或委托設區市實施。山東省在“放管服”改革實踐中,一些地方也強烈要求將部分省級權力事項下放實施。
自2013年以來,山東省已分12批削減省級行政審批事項641項,對基層有實際需求且無法律法規障礙的事項已基本全部下放。此次,山東省根據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省政府規章的形式,將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下放或委托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
70項省級行政權力中
投資建設方面最多
山東省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這70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涉及17個省直部門。其中,投資建設方面31項、企業生產經營方面18項、民生領域方面9項、促進創新和人才引進等方面12項。調整的權力事項統籌考慮了濟南、青島、煙臺三市發展需求和承接能力,確保權力事項調整下放后接得住、管得好,真正發揮對新舊動能轉換的助推作用。
在此次調整實施的70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中,對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由省級行政機關實施的58項權力事項,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采取委托濟南、青島、煙臺三市政府相關部門實施的調整方式,由承接部門以委托部門的名義實施;對法律、法規、規章未明確實施層級和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以授權的12項權力事項,采取授權或者直接下放的方式,由濟南、青島、煙臺三市政府相關部門以本部門名義實施。
按照要求,相關權力事項調整實施后,濟南、青島、煙臺三市政府有關承接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對相關事項的監督管理職責,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省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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