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8-07-26 14:23:07
原標題:濰坊臨朐通報6起黨員干部酒后駕駛機動車典型問題
大眾網7月26日訊(記者 張坤)自“危險駕駛”入刑以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已深入人心。然而,個別黨員干部仍心存僥幸、以身試法,酒后駕駛機動車,嚴重損害了黨員干部形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近期,臨朐縣紀委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并將6起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1、臨朐縣水利局二級主任科員李現軍未攜帶駕駛證、酒后駕駛問題。2018年2月6日17時許,李現軍在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查獲,受到縣公安局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50元的處罰。李現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寺頭鎮北崔木村馬金子未攜帶駕駛證、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10月12日16時許,馬金子在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查獲,受到縣公安局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50元的處罰。馬金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冶源鎮南楊善村遲福忠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10月14日14時許,遲福忠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查獲,受到縣公安局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遲福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東城街道曾家小莊村曾范國酒后駕駛問題。2018年2月23日21時許,曾范國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查獲,受到縣公安局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曾范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龍山高新技術產業園龍南村王少新酒后駕駛問題。2018年3月20日14時許,王少新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交警查獲,受到縣公安局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王少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辛寨鎮西白沙村瞿尚利酒后駕駛問題。2018年2月5日15時許,瞿尚利酒后駕駛小型面包車被交警查獲,受到縣公安局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瞿尚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臨朐縣紀委要求,酒后駕車絕不是小事,不管是普通黨員、公職人員,還是領導干部,挑戰法律底線,最終必將害人害己。全縣廣大黨員干部要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深刻認識酒后駕駛的嚴重危害性,摒棄僥幸心理,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他人負責的態度,帶頭遵紀守法,安全文明駕駛。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涉及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處理。各紀檢監察組織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對違反黨紀國法的黨員干部,堅決依紀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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