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7-31 14:51:07
到籃球場打球不是為了鍛煉身體,卻把心思放在如何偷盜球友的手機上,近日,某公司一部門經(jīng)理因涉嫌盜竊,被歷下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5月以來,歷下警方陸續(xù)接到多名籃球球友報警,稱:自己在籃球場打球,手機被盜。
戶外籃球場多次發(fā)生手機被盜案件,歷下警方高度重視民生小案,成立專門調(diào)查小組。經(jīng)民警調(diào)查、走訪,斷定該盜竊犯罪嫌疑人應為慣犯,常在傍晚時分,籃球場人多時進行盜竊。案發(fā)地為開放性場地,作案時間一般在傍晚,無法準確鎖定嫌疑人,案件偵查一度陷入困境。但民警進一步對犯罪特點進行分析,通過多種偵查手段,最終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制定了抓捕計劃。
2018年7月22日17時許,奧體中心派出所民警頂著酷暑,在案發(fā)的戶外籃球場進行布控守候,最終發(fā)現(xiàn)了一名伺機偷盜的嫌疑人,在他正在實施盜竊時,民警將其成功抓獲。
經(jīng)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29歲,山東省濰坊市人),系濟南某公司部門經(jīng)理,月收入6000余元,只因近期貸款買了房,便覺還貸壓力大,于是想到偷手機在網(wǎng)上賣錢,“貼補家用”。自今年5月份以來,陳某發(fā)現(xiàn)很多戶外的籃球場,一到傍晚下班時間,會有很多球友聚集打球。他們打球時很專注,往往不在意自己放在球場邊的手機等財物。陳某覺得有了可乘之機,他多次佯裝打球,將自己價格低廉的舊手機混放在隊友的手機里,在打球間歇他會裝作接打電話,將隊友的高檔手機拿走。如果被人發(fā)現(xiàn),便稱自己“拿錯了”。就這樣,陳某先后多次在籃球場盜竊他人手機20余部,涉案價值3萬余元。目前,已被歷下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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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下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室外打球一定要提高個人警惕性,注意自身手機及現(xiàn)金安全。盡量不要和不熟悉的人打球,如果條件允許,手機盡量存放在有人看管的櫥柜內(nèi)。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尉偉 通訊員 趙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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