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9-21 07:25:09
除了老賴本人,案外人也可能成為拒執罪主體,老賴只有一套房,同樣可以被執行。19日下午,濟南市歷城區法院召開執行工作新聞通報會,公布了拒執罪和執行不能典型案例。另據了解,在村居“兩委”換屆中,歷城區取消失信被執行人參選資格,有47人主動履行了義務。
案外人涉嫌拒執罪,被提起公訴
因李某欠劉洪振債務,劉洪振將李某的一臺挖掘機拖走。李某向歷城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歷城法院經審理判決劉洪振返還李某挖掘機并賠償損失。判決生效后劉洪振未履行法院判決,并將涉案挖掘機轉移、倒賣給了馬恩生。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馬恩生卻將挖掘機再次轉移、倒賣,致使法院判決無法執行。
劉洪振、馬恩生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決定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檢察機關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悉,拒執罪的主體不僅是被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共同實施妨礙執行和拒不執行的行為人,也可作為拒執罪主體。此類人作為案外人教唆被執行人或與被執行人事先通謀策劃,事后共同參與并實施了拒不執行法院裁判的行為的,應認定為共犯。
一套房產能逃執行?那可不一定
康淑生與李某離婚后財產糾紛,經歷城法院審理,判決康淑生將位于歷城區某小區的房屋一套交付李某,康淑生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康淑生仍拒不騰空交付房屋。
為達到繼續占有房屋的目的,康淑生將其一處自建房賣給他人,自己一直居住在涉案的房屋內,并以此為由拒絕騰房,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歷城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康淑生拘留15日,拘留期滿后,康淑生仍拒不履行。被執行人康淑生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法院決定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檢察機關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許多人認為,一套房屋無法執行,對此,歷城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劉克成分析,一套房屋理論上是可以執行的,這個大的原則不能丟。不過生存權大于債權,因此要有前提,就是給被執行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一般情況下的做法是給其留下五至八年的租金,“按照房子所在地平均租賃價格,將租金從拍賣的房款中優先扣除。”
“執行不能案件在歷城法院每年占40%,高時達到50%,隨著信息化手段的不斷提升,現在逐步減少。”劉克成說,執行不能案件在終本之后還有措施跟上,例如通過全國執行網絡查控系統進行查控,發現財產線索后恢復執行,申請人發現線索也有權利申請恢復執行,“并不是終本法院就不管了”。
另據了解,歷城區抓住村居“兩委”換屆機會,創新執行手段,取消失信被執行人參選資格,為此,有47人主動履行了義務。(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馬云云 崔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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