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省政府網
2018-11-14 09:16:11
魯網11月14日訊 沿海各地政府要把海上安全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攻堅行動開展情況將作為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明確考核指標和標準,統一考核、評比,實現海上安全生產績效與評優評先、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等掛鉤,實行重特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對于海上安全負有責任的部門、人員存在失職、不作為行為或對推進攻堅行動不力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11月13日,山東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發布《山東沿?!捌桨埠^”三年攻堅行動方案(2018-2020年)》要求各沿海市政府、省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沿海“平安海區”
三年攻堅行動方案(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深入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著力解決海上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省政府安委會確定開展山東沿海“平安海區”三年攻堅行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山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涉海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增強海上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海上安全事故,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和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經濟文化強省提供堅實的海上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推進改革創新,筑牢海上安全生產防線,保障人民群眾海上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屬地為主、綜合施策。強化屬地管理,全面構建海上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綜合施策、齊抓共管,持續提升海上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3.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攻堅。聚焦海上安全瓶頸問題和薄弱環節,突出重點、精準發力,統籌推進,構建打非治違多重機制,著力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4.堅持文化引領、共治共享。大力弘揚“平安是?!崩砟?,以正確的共同價值引領安全發展,著力推進海上安全共治共享,增強人民群眾海上安全發展獲得感。
二、行動目標
把遏制重特大海上安全事故作為重中之重,實現“一確保”“兩下降”,即:確保山東沿海海上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堅決遏制重特大群死群傷事故和特別重大船舶污染事故;實現山東沿海海上安全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年均雙下降。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階段,安全責任明晰落實,安全發展基礎更加堅實,依法治理能力顯著提升,海上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全面構建,滿足和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需求,為建設交通強國、海洋強省和經濟文化強省筑牢安全基礎。
三、行動重點
堅持服務交通強國和海洋強省戰略,促進海洋經濟健康發展和安全發展,進一步明確主攻方向和重點任務,整合優勢資源,創新安全舉措,深化“平安港口、平安船舶、平安漁業和平安旅游”創建,大力弘揚“平安是?!崩砟?,深入實施“十八項行動”。
(一)深化“平安港口”創建。
1.平安水工行動。嚴格港口涉水工程建設審批和安全監管,嚴把水上水下施工、水下爆破作業等審批關。加強施工船舶安全監管,嚴禁“三無”船舶、內河船參與港口涉水工程施工。重點整治非法違法港口涉水工程建設、施工和違規作業行為。
2.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治理專項行動。開展港口建設項目超期試運行、無證、超許可范圍經營整治,嚴厲查處未按規定申報或將危險貨物瞞報、謊報為普通貨物的違法行為,開展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集中區域安全風險評估,深化港區內危險貨物儲存專項整治,督促企業開展在役儲罐定期檢測,重點整治重大危險源與周邊安全距離不足、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聯鎖裝置等問題。
3.平安渡運行動。加強陸島、島島渡運碼頭安全管理,開展陸島交通碼頭專項核實工作,嚴格渡運碼頭、渡口審批,嚴格“三品”(易燃品、易爆品、危險品)上船管理,重點整治非法渡運行為,堅決取締非法渡運碼頭渡口。
4.礙航整治行動。合理規劃用海,嚴格用海審批,強化海上聯合巡查執法,重點整治海上養殖、捕撈作業、砂石船舶礙航??孔鳂I等違法違規侵占港口、航道和錨地等礙航行為。
(二)深化“平安船舶”創建。
5.平安客運航線行動。嚴格中韓、魯遼等客運航線船舶市場準入,嚴把客運船舶檢驗質量關,嚴格禁限航和現場監督檢查,推進運力更新升級,重點整治客運船舶非法經營和超載、超航區航行,嚴禁船舶“帶病”航行、冒險航行。
6.載運危險貨物船舶大檢查行動。嚴格水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和危險貨物船舶準入,嚴格船載危險貨物審批和現場執法,持續深入開展載運危險貨物船舶大檢查,嚴肅查處航運公司接受船舶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不適航、不適裝或不滿足載運危險貨物技術條件的船舶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行為。
7.內河船從事海上運輸整治行動。嚴禁沿海港口碼頭為非法從事海上運輸的內河船舶提供碼頭服務,堅決取締非法砂石運輸碼頭,加強聯合執法和綜合治理,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低標準船、內河船舶違法違規從事沿海砂石運輸行為。
8.沿海中小型船舶專項檢查行動。持續開展3000總噸(含)以下的中國籍運輸船舶專項檢查。重點整治未按規定持有船舶證書、船員證書、配員不足等問題,嚴厲打擊低標準船舶。
(三)深化“平安漁業”創建。
9.涉漁“三無”船舶整治行動。建立并嚴格落實市、縣、鄉、村四級核查完結承諾制,全面排查涉漁“三無”船舶,堅決收繳并集中處置,重點整治建造、購買、租賃、借用“三無”船舶從事漁業生產行為。
10.防范漁船海上險情事故行動。創新漁船管理體制機制,嚴把漁船檢驗質量關,嚴格漁船安全檢查和船員管理、培訓,強化險情事故救助聯動,重點整治漁船安全技術狀況差、船員違規操作、漁船“冒險”航行、發生險情事故不及時報告等行為。
11.防范商漁船碰撞整治行動。聯合開展商漁船船員安全警示教育和海上巡查執法,嚴格商、漁船防碰撞專項檢查,強化預警預防,重點整治漁船不按規定航行、錨泊和擅自關閉、拆卸、損壞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終端和通訊導航等設備的行為。
12.海洋牧場平臺平安登離行動。嚴格海洋牧場平臺建設、營運審批,嚴把平臺檢驗質量關,嚴格消防、安保等安全管理措施,嚴格平臺交通船舶安全管理,重點整治超抗風等級搭載臨時登乘人員、使用非客運船舶運送平臺臨時登乘人員等行為。
(四)深化“平安旅游”創建。
13.非法海上旅游整治行動。嚴格海上旅游經營主體、船艇市場準入,嚴格旅游碼頭管理,嚴格監管和現場執法,重點整治“三無”船艇和漁船等非法參與海上旅游經營、非法碼頭從事海上旅游經營等行為。
14.海上旅游集約化經營行動。高點規劃、統籌布局,強化海上旅游行業管理,嚴格海上旅游經營秩序管理,培育大型海上旅游經營企業,推進集約化經營,重點整治海上旅游惡性競爭、無序經營等行為。
15.海上旅游船艇更新升級行動。嚴格旅游船艇檢驗和現場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低標準船艇,推進客運船舶運力升級換代,引導、推動海上旅游船艇“安全智能、經濟舒適、綠色環?!卑l展,促進海上旅游轉型升級。
16.規范海上新興旅游業態行動。推動地方立法,規范和加強海上急速漂移、動感飛傘、休閑游釣、捕撈體驗等新興海上旅游業態及相關船艇和相關從業人員管理,促進濱海旅游、休閑產業等新興旅游業態安全有序發展。
(五)倡導“平安是福”理念。
17.企業安全文化創建行動。推進企業強化安全文化創建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把安全生產變為自覺行動,建立起參與多元、責任共擔、合力保平安的海上安全生產格局。
18.海上安全文化宣傳行動。充分利用官網、微信微博等平臺強化海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的公益宣傳和教育引導。開展海上安全知識宣傳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七進”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對“平安海區”三年攻堅行動的組織領導,“平安海區”創建活動辦公室設在山東海事局,山東海事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管理廳、山東海事局一名分管廳(局)領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相關單位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行動的協調調度、督促檢查工作。沿海各地市要成立政府領導、相關部門參與的“平安海區”三年攻堅行動組織機構,制定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堅行動的具體落實方案,細化內容、實化措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協作、主動作為,形成工作合力,推進行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嚴格落實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海上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落實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明確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沿海市政府要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研判海上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海上安全生產工作。負有海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原則依法嚴格監管。各相關企業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健全管理體制機制,構建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
(三)加強執法檢查。一是加強事中事后安全監管和執法,依法嚴格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加大“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雙隨機”抽查力度。二是完善聯網、聯防、聯控、聯動“四聯”機制,構筑海上安全管理鏈,形成共謀安全的監管合力。健全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實現安全監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監管盲區和監管漏洞,解決交叉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
(四)強化應急保障。一是持續提升應急反應水平,加快推進海上搜救立法,健全應急工作體制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研究提升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加強裝備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增強深遠海通信監管及救助能力,推進船舶溢油應急設備庫建設,提升安全監管能力水平。推進海上安全生產監管系統建設和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基礎信息共享。
(五)嚴格督導考核。一是建立督導檢查機制。三年攻堅行動期間,省政府安委會每年組織省有關部門開展一次重點督查,省有關部門要定期調度督導攻堅行動開展情況,確保行動措施落到實處。各沿海市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監督檢查,統籌協調推進落實行動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重點行動的實施進展情況。二是建立考核評比機制。沿海各地政府要把海上安全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攻堅行動開展情況將作為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明確考核指標和標準,統一考核、評比,實現海上安全生產績效與評優評先、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等掛鉤,實行重特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沿海各市政府、省有關部門每年1月15日前,將上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三是嚴肅問責追責。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對于海上安全負有責任的部門、人員存在失職、不作為行為或對推進攻堅行動不力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六)加大宣傳引導。要加大對平安海區三年攻堅行動的宣傳力度,加強輿論引導,注重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講好攻堅行動故事,傳播平安海區聲音,促進平安海區三年攻堅行動扎實深入開展。要創新思路,積極探索新模式新機制,推動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平安海區”示范區建設,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樹立典型標桿,提煉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果,適時在全省推廣。
來源:山東省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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