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1-22 08:32:11
因孫子在學校兩次被踢傷,心生不滿,把怒火燒到了班主任身上,對老師進行毆打,日前,發生在市南區掖縣路老人打老師的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強烈關注。目前,打人者已經受到了法律懲罰。20日,學校稱目前事情已基本處理好,孩子家長也前往醫院向老師道歉,其他消息并未透露更多。不過,此事的發生也引起了家長的熱議。孩子在學校受到傷害家長該怎么做?學生間發生摩擦,老師又該如何處理?
孫子被同學踢傷要害 爺爺對班主任大打出手
11月19日上午8點左右,在掖縣路上,1名男性學生家長突然對大學路小學某班主任教師拳打腳踢,進行毆打。在場的家長、教師非常憤慨,進行了制止。
后經警方調查,打人者常某因其孫子被同學踢傷,對班主任潘老師心生不滿,于是在學校門口將潘老師攔下,揪住頭發拽倒在地,并進行毆打。經法醫鑒定,潘老師傷情為輕微傷。目前,打人者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并處罰款500元處罰。
不過,有相關報道指出,老人的兒媳婦稱,老人沖動是有原因的,因為孩子兩次在學校被踢中要害部位,腿上也時常帶青,他認為老師在此事情上處理不當。
20日,記者試圖聯系采訪。學校稱目前事情已基本處理好,涉事者的兒子張先生也已經前往醫院向老師道歉,其他消息并未透露更多。
家長應該正確看待孩子間的打鬧
事情的起因是學生之間的打鬧,最終卻激化成了家長和老師之間的對立,這是誰也不愿意看到的結果。面對孩子間的打鬧,家長還如何看待?
市南區家長學校總校副校長楊福林說,在學生的日常交往中,難免會因為一些小事因此摩擦或糾紛。孩子的本性是天真無邪好動的,相互推一下打一下,是很正常的,這和成人間的打斗有本質區別。但是現在很多孩子是獨生子女,父母過度寵愛,個別家長不能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為此,學校可以利用家長學校,對家長們進行這方面的指導和培訓。
“家長應該對孩子在學校受到的傷,進行一個界定。是孩子在游戲間無意傷害到的,還是有熊孩子故意欺負人。”青島大學心理學院心理系講師,青島市家庭教育研究會首席專家陳興華說,如果是前者,他建議家長應該盡量淡化,最好不要參與進來。如果是后者,則要傾聽孩子的講述,并第一時間和老師溝通,教會孩子如何保護自己不受傷害,或者幫著孩子去化解矛盾。
老師應掌握一手材料及時溝通
教師的責任是教書育人。楊福林說,孩子在學校里發生矛盾,哪些行為是對的,哪些行為是錯的,老師不能坐視不理,而應該進行輔導、教育,這是教師應該承擔的育人責任。“而且老師對孩子間的矛盾的起因,過程,結果應該要掌握了解清楚。在此基礎上,再和雙方家長進行溝通。
針對學生間的摩擦、矛盾,老師應該公平、公正、平心、靜心地去解決。老師不能直接調解的,則應該約著孩子雙方家長坐下來談。“小問題,小摩擦,老師、學校解決,或者借助家委會來調解,盡量把不好的事情消滅在萌芽中。如果學校層面也解決不了,現在每個學校都有法律顧問,可以借助外界資源,把法律顧問也邀請過來。”楊福林還建議,談話時,最好是與孩子的直接監護人溝通。
“現在的教育,對老師的要求很高。”陳興華說,老師需要在完成教課工作之外,留意、觀察學生,需要具備預防、識別的能力。
法律應該充分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楊福林坦言,在懲戒孩子方面,也很容易引發家校矛盾。“現在老師對學生不敢管,這并不是個別現象。”楊福林說,此前青島出臺了《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雖然首次提出中小學可以適當懲戒學生,但是具體怎么懲戒才是合法,并沒有細化標準,這導致老師和學校不便執行。
身為一名老師,陳興華說,現在社會上有一種誤區,就是把老師當成了無限責任人,被迫承擔了很多家庭和社會的附加責任。他認為,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輿論上,都應該充分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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