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8-11-23 09:19:11
寧寧被打后的照片。記者董廣遠攝
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為進一步提升基層婦聯干部依法履職能力和廣大婦女群眾的法治意識,22日上午,濟南市婦聯舉辦濟南市首批“反家暴公益維權服務站”授牌暨掃黑除惡專題巡講開講活動,首批4個服務站授牌。
首批設4個公益維權服務站
活動現場,濟南市婦聯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中區人民法院、辰靜律師事務所、新亮律師事務所4個濟南市首批“反家暴公益維權服務站”授牌,向基層婦聯干部贈送《反家庭暴力維權指南》和《掃黑除惡宣傳手冊》。下一步,借助“反家暴公益維權服務站”的平臺,“服務站”專業律師將深入到全市12個區縣鄉鎮、村居進行掃黑除惡工作相關法律政策的巡講,進一步增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深度和力度。
女子遭家暴躲閨蜜家
“我實在是受不了了,丈夫不斷因為家庭瑣事對我使用家庭暴力,這幾天他一直在家周圍蹲守,我只能躲。”遭遇家暴的寧寧(化名)無奈地說道,她已經對生活失去了希望,也不知該如何應對,恐慌的她只能帶著孩子躲到了閨蜜家,不過,他丈夫還是不停地給他打電話騷擾,不依不饒地想找到她。
當寧寧求助于法院時,27歲的她已經顯得非常疲憊。她告訴法官,和丈夫是在幾年前認識的,現在有一對很可愛的雙胞胎女兒,原本不想離婚,但是丈夫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她,這次又把她的眼下打得烏青。
“他不讓我交朋友,也不讓我出去玩。”寧寧說,因為思想觀念和生活習慣的不同,丈夫禁止她有異性朋友,特別是曾經有次一個男網友過來找她玩,寧寧帶著孩子去了,一起在游樂場玩,丈夫知道了之后,竟然把她和網友都給揍了一頓,網友頭上都流血了。
最終,寧寧無奈提出離婚,考慮到實際情況,只一次訴訟就判離婚了。
男子遭遇女方家暴
和寧寧不同的是,孟偉(化名)遭遇的是女方家庭的家暴。本來孟偉和妻子是恩愛夫妻,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平時孟偉外出掙錢,妻子在家管錢。因為要擴大生產,孟偉想換輛車跑業務,但是妻子說家里沒有錢了,孟偉就想和雙方父母借點錢救急,但是妻子不肯,兩個人就吵了一架。
妻子把這事告訴了娘家人,岳父帶著人就來到了家里,不僅把孟偉給揍了一頓,還把家里東西給砸了不少。
“孩子平時就跟著奶奶的時間比較多。”孟偉說,平時妻子很喜歡出去玩,管孩子不多。并且岳父也是離異家庭,平時岳父也罵人、打人。遭遇到女方娘家人的家暴,孟偉也非常無奈。最后,兩人在法院判決離婚。
在家庭暴力中,如果遭受到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騷擾、跟蹤申請人,責令遷出申請人住所,還可以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市中區人民法院家事少審庭庭長李江介紹,從去年10月份到現在,他經手的家事類案件大約1300件,其中的離婚類案件大約1000件,涉及家暴的就有10%左右,“但是目前家暴認定比較困難,建議遭受到家暴的女性及時固定證據,求助于相關部門。”
遭遇家暴4種方式求助
遭遇家庭暴力應該怎么辦?濟南市婦聯《反家暴維權公益指南》來幫您。
1.向公安求助:撥打110報案→視情節進行處罰→情節較輕批評教育→出具告誡書→輕傷以上追究刑責。
2.向法院求助: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72小時做出裁定→在離婚訴訟中作為主張賠償的證據、違反保護令構成犯罪的追究刑責、違反保護令情節較輕訓誡罰款拘留。
3.向單位、基層群眾組織、婦聯求助:及時勸阻→代為報案、代為申請保護令。
4.向反家暴公益維權服務站求助:免費法律咨詢維權支招→就近原則申請法律援助。
濟南市法律援助中心:電話82710579,地址濟南市經七緯四路117號
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電話82567378,地址濟南市市中區英雄山路197號
山東辰靜律師事務所:電話67809972,地址濟南市高新區新濼大街2008號銀荷大廈C座7樓
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電話88018785,地址濟南市歷城區花園路101號海蔚廣場17層1709號
濟南市婦聯兼職副主席陳靜介紹,如果打電話等不方便,還可以求助于“法援在線”公眾號。
(生活日報 記者董廣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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