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8-11-23 09:57:11
今天(22日)上午,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濱州醫學院原黨委書記劉樹琪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樹琪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余贓款及孳息繼續追繳,上繳國庫。
濰坊中院審理查明:2000年底至2013年初,被告人劉樹琪利用擔任蓬萊市委書記、煙臺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便利,接受13個單位或個人請托,為其在工程承攬、土地出讓、規劃調整、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在辦公室、酒店及家中等處收受人民幣、美元、港幣、股票、購物卡、房屋、金塊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93.0219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樹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劉樹琪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同種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積極退繳大部分贓款贓物,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劉樹琪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濰坊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宣判。(張依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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