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12-24 21:53:12
12月24日,棗莊市市級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召開,會上公布了棗莊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此次機構改革涉及到市委機構、市政府機構,以及市級群團組織改革、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相關領域改革。改革后,市委設置市紀委監委機關;工作機關11個,正縣級規格。市政府設置辦公室和工作部門 35 個,均為正縣級規格。
一、深化市委機構改革
(一)組建市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二)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三)組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
(四)組建市委財經委員會。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
(五)組建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六)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七)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
(八)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市教育局合署辦公。
(九)組建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十)市委辦公室加掛市檔案局、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市國家保密局)牌子。將市檔案館(市檔案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委辦公室,市委辦公室對外加掛市檔案局、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市國家保密局)牌子。保留市檔案館,作為市委直屬正縣級事業單位。
(十一)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十二)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 不再保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的市公務員辦公室。
(十三)市委宣傳部統一領導文化旅游、新聞出版廣電工作。 不再保留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
(十四)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統一管理對臺工作、民族宗教、僑務工作。
(十五)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市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十六)調整市委老干部局管理體制。將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組織部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十七)調整市委市政府信訪局管理體制。將市委市政府信訪局調整為市信訪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領導和管理,同時承擔市委相關信訪工作。
(十八)組建市委黨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撤銷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地方史志辦公室事業單位建制。
改革后,市委設置市紀委監委機關;工作機關11個,正縣級規格。
二、深化市政府機構改革
(一)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
(二)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市規劃局。
(三)組建市生態環境局。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
(四)組建市城鄉水務局。不再保留市水利和漁業局。
(五)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不再保留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業局。
(六)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游和服務業發展委員會。
(七)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
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八)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九)組建市應急管理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政府辦公室內設的市政 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
(十)組建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財政局不再掛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
(十一)組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不再保留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十二)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 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市價格監督檢查局。
(十三)組建市醫療保障局。
(十四)組建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十五)組建市能源局。不再保留市人民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
(十六)組建市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十七)組建市投資促進局。
(十八)組建市林業和綠化局。不再保留市林業局。
(十九)重新組建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掛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二十)重新組建市司法局。市政府辦公室不再掛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牌子。
(二十一)優化市政府辦公室職責。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和僑務辦公室。
(二十二)優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不再保留市糧食局、市物價局。
(二十三)優化市交通運輸局職責。
(二十四)優化市商務局職責。
(二十五)優化市審計局職責。不再保留市財政監督檢查局。不再設立市屬國有企業監事會。
(二十六)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改革后,市政府設置辦公室和工作部門 35 個,均為正縣級規格。
三、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一)深化市人大機構改革
1.組建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
2.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
(二)深化市政協機構改革
1.組建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2.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3.市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
(三)深化市級群團組織改革
(四)繼續深化市級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五)全面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六)統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米娜 楊蕾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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