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9-01-12 09:54:01
對于吸毒后開車您了解多少?濟南的“毒司機”多嗎?11日,濟南交警公布一組數據:2016年以來,濟南共查處“毒駕”違法行為96起,涉及94名違法駕駛人,其中有兩人因毒駕兩次被查……
2018年1月31日16:30,市中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通過視頻監控發現,順河高架路南下橋口北向南方向,一輛魯A牌照的雷克薩斯轎車翻車。民警接警后立即趕往現場,經勘查發現,雷克薩斯轎車撞到了路邊隔離墩導致翻車。“駕駛人從車里爬出來時神情恍惚,天也很好,路面也較寬敞,車輛稀少,怎么就翻了車?”這引起了民警的懷疑,于是將其帶回中隊作進一步檢查,在對其酒精呼氣測試后并未檢測出酒駕。
民警根據以往的辦案經驗懷疑駕駛人有“毒駕”可能,并將嫌疑人帶往四里村派出所對其進行毒品尿液檢測。這時候,駕駛人管某某變得緊張起來,多次飲水后仍然無法正常排尿。經過3個多小時的等待,才成功做了尿檢測試,陽性,涉嫌吸毒。
原來,事發前一天晚上,管某某在六里山一家酒店內和朋友聚會,自己吸了兩口毒品后感覺不舒服就放棄了。他說:“因為是第一次接觸毒品這東西,也沒想到會這么嚴重,吸毒后當天晚上一直興奮得睡不著,到了第二天下午就開始犯困,這才發生了事故。”管某某一直對自己禁不住誘惑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十分后悔,還耽誤了當年2月7日回澳大利亞上學的事情。
對于業內一直呼吁的“毒駕”入刑,記者咨詢了濟南鵲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春雨。他表示,傳統的交通肇事罪,以事故造成的嚴重后果作為入罪條件,但是酒后駕駛、追逐競駛等故意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不應等無辜者付出血的代價再追究刑責。酒駕入刑,將社會防衛向前拉近了一步,但“毒駕”一直未列入刑事打擊范圍。“毒駕”的危害性并不亞于酒駕,同樣是將危險的車輛交給危險的人,有必要推動“毒駕”入刑,將危險關進籠子。
原標題:濟南3年查了近百名“毒司機”,三四十歲的占絕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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