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3-30 08:39:03
魯網3月30日訊 醫療保障基金是群眾的治病錢、救命錢,事關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昨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的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工作和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我省將利用8個月的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治理,既包括定點醫療機構,也包括定點零售藥店;既包括公立醫療機構,也包括民營醫療機構;既有醫藥機構,也有參保人員,檢查范圍涵蓋了全省近5萬家定點醫藥機構和全部參保人員。
重點查處掛床住院等行為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今年專項治理的重點是,突出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對醫藥機構不同類型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進行重點治理和檢查。比如基層醫療機構,要突出查處掛床住院、分解住院和無指征住院以及串換藥品、耗材和診療項目等行為;社會辦醫療機構,要突出查處虛假住院、誘導參保人員住院,虛構醫療服務、偽造醫療文書票據、掛床住院、盜刷社保卡等行為。
此次專項治理的目標任務,是要實現對定點醫藥機構檢查、舉報線索復查、智能監控的三個“全覆蓋”,精準發現問題,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定點的醫藥機構 3年內不再簽協議
會議指出,要強化專項治理的力度。加大打擊力度,通過完善協議管理,細化各類違約行為條款,將醫師藥師納入協議管理,對因欺詐騙保被解除協議的醫藥機構,3年內不再與其簽定定點協議。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通過嚴格執法,對自查發現問題仍不整改,或違反承諾自查不徹底、不到位的醫藥機構,從嚴從重或頂格處理。加大曝光力度,對造成嚴重基金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的大案要案,堅決公開曝光,查實一起曝光一起,讓欺詐騙保者無處遁形。
會議提出,4月份組織定點醫藥機構對照專項治理重點,對本單位近兩年的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自查,查找自身存在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提出整改措施。對通過自查發現自身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并主動報告和退回基金的,可以根據情節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理。各地在醫藥機構自查的基礎上,綜合運用智能監控、突擊檢查、專家審查以及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全面檢查。
依法舉報騙保 最高獎10萬元
3月28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山東省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昨日的新聞發布會,對獎勵范圍、獎勵認定、獎勵標準、獎勵程序以及相關責任等均進行了通報。
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舉報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醫療保障部門進行舉報,也可以向上級醫療保障部門進行舉報。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參保人員等涉嫌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的舉報,提供相關證據及線索,經查證屬實的,予以獎勵。
舉報人可實名舉報,也可匿名舉報。實名舉報,是指舉報人提供真實身份證明以及真實有效聯系方式的舉報行為。匿名舉報,是指舉報人不提供其真實身份的舉報行為,如舉報人希望獲得舉報獎勵,須提供其他能夠辨別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聯系方式。《實施細則》區分定點醫藥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員和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不同主體,分別確定了舉報獎勵的情形,主要包括: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盜刷和冒用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虛假上傳或多傳醫保結算信息;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為不屬于醫療保障范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等醫療保障相關服務;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等行為。
舉報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物質獎勵按照舉報線索中查實欺詐騙保金額的一定比例,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予以獎勵,最高額度10萬元。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參保人員、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及其他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分別按不超過3%、3%、5%、5%、2%的比例予以獎勵。對舉報行為雖不涉及實際額度但避免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也可視情形給予200元至1000元獎勵。
醫療保障部門在舉報線索查結后15日內,通知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應當在接到領獎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對同一事實進行舉報的,按舉報時間、內容確定第一舉報人為獎勵對象;聯名舉報的,按一個舉報人獎勵額度進行獎勵,獎金由舉報人協商分配。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不得泄露舉報人相關信息。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據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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