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淄博晚報
2019-04-03 14:17:0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和省政府《關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級行政許可等事項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決定,調整規范一批市級行政權力等事項25項,其中,取消6項,承接19項。同時,為落實省政府擴權強縣改革要求,淄博市再削減規范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8項,其中,取消3項,下放4項,調整管理方式1項,涉及行政許可5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3項。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調整規范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包括公司(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營業執照作廢聲明;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等在內。
據了解,各區縣、各有關部門應認真做好銜接落實工作,及時調整本區縣、本部門(單位)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和權責清單,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或部門服務大廳辦理,并及時完善行政審批事項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監督指導和業務培訓,對下放管理層級的事項,要指導各區縣規范權力運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并采取專項評估、滿意度調查等方式,對基層實施行政權力事項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及時糾正基層審批和執法不合理、不規范等問題;對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減少申請材料,優化辦理流程,不得再以審批方式進行管理;對委托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委托機關負責對受托機關實施的審批行為進行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對相關事項涉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要按照規定程序抓緊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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