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6-17 09:16:06
魯網青島6月17日訊(記者 孫曉文 通訊員 曲海青 欒心龍) 6月15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統一部署,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啟動日及全市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統一行動。啟動日行動當天,青島交警共出動警力2541人次,在全市設置檢查點241起,并同步啟動了53處交警執法站,查處各類違法行為5412起,其中查處酒駕醉駕42起,貨車超載82起,疲勞駕駛16起。交警部門將其中查處的10起酒駕案例公開進行了曝光,希望引起全社會共同關注交通安全的氛圍,切實做到依法駕駛、文明駕駛。
案例一:最瘋狂--“醉貓”駕車遇查掉頭逆行逃跑
6月15日晚上23時10分,一輛車號為魯B56VP8的白色凱迪拉克轎車沿鞍山路由西向東行駛,在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車的時候,突然向后倒車,猛打方向盤,掉頭逆向逃走,執勤民警立即上前成功將其攔截,駕駛員見已經無法逃走,索性打開車門下車就說:“我接受檢查,我配合,我喝酒了。”執勤民警在查看駕駛人徐某證件的同時,詢問徐某喝了多少酒?徐某輕描淡寫的說:“就喝了3瓶,沒啥事。”隨后,民警帶徐某做酒精呼氣檢測。經酒精呼氣式檢測,徐某酒精檢測值為:148mg/100ml,屬于醉酒駕車。隨后,執勤交警帶徐某去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等待徐某的將是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拘役1至6個月,并處罰金的處罰。
案例二:最揪心--醉酒男子賭氣駕車上高速
2019年6月15日22時左右,青島交警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在黃島東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時,發現一輛黑色suv的駕駛員有酒駕嫌疑,其酒精測試結果為128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據駕駛員王某介紹,他當晚在家喝酒時和家人發生爭執,一怒之下開著父親的車出了門,漫無目的將車開到了黃島東收費站,最終被執勤交警查獲。而就在王某接受酒精檢測的時候,他的手機收到了母親發來的一條微信:“你喝酒開車上哪去了?”從微信內容看得出王某的母親對兒子酒后開車的行為非常的擔心和牽掛,對此,現場交警向記者介紹說:“被交警查扣是這位駕駛人的福氣,醉酒駕車上高速一旦發生事故后果非常嚴重,這位老人擔心兒子是人之常情,這也就是我們交警的天職,為了盡可能減少人間悲劇的發生,我們才會風里雨里守在各大路口等著酒司機們,以安全的名義。”隨后,執勤交警依法將王某帶至黃島中醫院抽血固定證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駕駛員王某血檢結果依舊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將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處6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的處罰。
案例三:最能演--路遇交警查車停路邊裝路人
6月15日21時10分,交警平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轄區南京路與常州路路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前方約50米處一輛黑色小轎車突然靠邊停車,駕駛員下車后迅速往路邊走去。民警趕緊上前,發現該車已上鎖,駕駛員已不見蹤影。此時,細心的民警發現,在路邊一家飯店門口,一名男子正在吸煙,神情有些慌張,民警上前對其進行詢問,聞到他身上還有一股酒味。該男子表示他剛好路過,看到交警查車就在路邊看一會兒光景。但是,執勤民警發現,該男子掛在腰帶上的汽車遙控鑰匙和停在路邊的車屬于同一品牌,民警讓其按一下車鑰匙,該男子很猶豫,不想配合。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最終他還是按下了鑰匙......
該男子最終承認,他和朋友剛吃完燒烤準備回家,由于喝了酒,看到交警在查車很害怕,就將車停在路邊。民警對其進行了呼氣時酒精檢測,結果為4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民警依法對其進行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案例四:最誠意--酒駕男子現場問交警是否影響孩子
6月15日晚,青島開發區交警大隊三中隊根據上級部署在嘉陵江東路與東江路路口開展夜查行動。21時40分許,一輛黑色轎車行駛至檢查點前時突然靠邊停車,民警迅速上前將駕駛員控制,駕駛員下車后民警便聞到一股酒味。隨后民警對駕駛員劉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3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經詢問得知,劉某晚上與朋友吃飯,期間喝了四瓶啤酒,他朋友對象打車到酒店后兩人準備一起回家,而劉某見狀主動要求送兩人回家,沒想到途中被交警查獲。而民警在對劉某的酒駕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時,劉某再三確認自己是酒后駕駛而不是醉酒駕駛后,突然向民警說道:“這次處罰會不會影響到我孩子的未來,比如考軍校一類的。”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普法教育,在得到民警的答復后劉某又向民警表示:“我保證以后再也不酒駕,你們以后需要拍安全教育片可以隨時找我。”最終,劉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案例五:最無奈--夜查酒駕警用破胎器“顯威”
2019年6月16日晚,青島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大隊四中隊依托機場收費站進行夜查酒駕等重點違法行動,23時10分,一輛車牌號為魯B63AK9的黑色大眾轎車駛入檢查點,民警打手勢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不料,該車駕駛員并沒有減速的意思反而一腳油門加速闖卡,意圖逃避檢查,執勤民警反應迅速,立即喊話令后方駕駛警車和操控破胎器的同事實施堵截并追了上去,該車司機見交警啟用了破胎器,已經無處可逃,只得無奈被逼停,民警上前控制住駕駛員,要求其下車接受酒精呼氣檢測,該駕駛員表示自己并沒有喝酒,結果儀器顯示數值為84mg/100ml,已然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在不可抗拒的事實面前,該駕駛證這才承認了自己的過錯,民警隨即對其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并將駕駛員帶到醫院抽血留樣。
經了解,該駕駛員稱自己家住城陽棘洪灘,夜晚在城陽上馬村戰友家吃飯,飯局快結束時喝了一碗華東紅酒便開車回家,看到交警查車時心里很緊張,潛意識感到害怕,這才闖卡,對于自己的行為他也十分懊惱,一個勁懇請民警照顧照顧。執勤民警對其進行了現場普法:“醉酒駕駛已入刑,這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不負責任。”
案例六:最“敬業”--男子百里酒駕施救車輛
6月15日晚上21時許,青島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五中隊民警在G15沈海高速鐵山收費站設崗執勤時,一輛魯Q牌照的輕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準備快速駛出收費站,執勤民警當即示意該車輛停車接受檢查,結果在檢查中發現駕駛員劉某身上酒味濃重,經酒精呼氣測試后數值為5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駕駛人劉某是臨沂市某汽車銷售店的老板。當天傍晚時劉某正和朋友在一起喝酒,突然接到客戶電話說是自己購買的新轎車拋錨壞在路上,需要拖回廠家修理。由于店內其他員工都已經下班回家,劉某感覺自己只喝了2瓶啤酒不會影響開車,便獨自驅車百里匆匆趕往客戶那里拖車。誰知,就在李某駕車駛出鐵山收費站準備原路折返時,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酒駕行為。
由于駕駛員劉某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輛,執勤民警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同時,交警還幫忙聯系了其它救援車輛,及時將因故障拋錨的私家車轉運至廠家返修。
案例七:最僥幸--為媳婦慶生二次酒駕被查
2019年6月15日晚10點左右,交警市南大隊文登路中隊在萊蕪一路與萊蕪二路路口設點,一輛大眾牌轎車駛入交警卡口時,突然行駛軌跡變得很可疑,車輛走走停停,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當民警詢問駕駛員是否有過飲酒行為時,駕駛員自稱并沒有飲過酒,但是車內卻漂有酒氣,交警立即要求駕駛員先熄火停車,并同時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但是駕駛員卻支支吾吾拿不出駕駛證,這一系列的可疑跡象讓執勤民警充滿了懷疑。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駕駛員辛某某接受了酒精呼吸檢測儀檢測,得出的結果為辛某某體內乙醇含量為25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看見無法辯解的辛某某承認自己在2017年時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駕駛員被吊銷,目前還處于吊銷期間,當晚因為媳婦過生日,因此喝了一杯,因為感覺喝的不多,所以才僥幸開車回家,沒有想到被交警查扣。目前辛某某將面臨無證駕駛機動車和二次酒后駕駛機動車兩項處罰。
案例八:最壞榜樣--組團過“父親節”醉駕
6月15日晚,在青島城陽從事紙箱加工的小老板李某某,為了提前過“父親節”將本公司的男性工友組成一起聚餐,李某某喝成醉司機被民警查獲。
6月15日22時許,交警城陽大隊城陽中隊民警與派出所民警在春城路古廟社區開展“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行動。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B9X7X5牌號小轎車距檢查點50米處突然停車閉燈駕駛員迅速下車跑向路邊花壇,該車駕駛員行為異常,民警迅速組織警力將其抓獲,經檢測,酒精含量為12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被抽取血樣強制酒醒。
據了解,李某某45歲,家住本地從事紙箱加工。據其介紹,當晚其組織公司男性工友提前過“父親節”,李某某喝了4瓶半啤酒,返家途中被民警查獲。李某某涉嫌醉酒駕駛將面臨刑責,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懂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執勤民警的教育下,現場李某某認識到自己醉駕的錯誤,連連表示自己這個做父親的給孩子樹立了“壞榜樣”,確實要不得。
案例九:最能跑--醉駕遇查瘋狂逃竄
2019年6月15日晚,李滄交警在九水東路與合川路路口設崗夜查,21時27分許,一輛車牌號為魯B8V92Q灰色標志牌轎車沿九水東路西向東行駛,該車駕駛至距離夜查點約100米處時,看到民警夜查,竟然猛地一踩油門,掉頭向后行駛逃竄,說時遲那時快,民警迅速上前準備對該車進行攔截,在逆行約30米時與車輛相撞后被交警攔停。駕駛員何某某下車后身上散發著明顯的酒氣,交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3毫克,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待血檢結果確認后,何某某將面臨承擔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嚴懲。此外6月15日當晚,李滄交警共查處醉駕7起,酒駕5起。李滄交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拒絕僥幸或盲從,遠離酒駕,遠離事故!
案例十:最搞笑--酒駕遇查逃跑,跑進交警隊
2019年6月15日,青島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一中隊根據大隊逢五集中行動安排在李村口進行夜查行動,執勤民警對過往車車輛進行逐一檢查,22時許,一輛小型越野車突然在高速入口彎道處停車,執勤民警發現該車輛行為異常,遂上前進行檢查,這時發現駕駛員下車就往后邊跑,執勤民警立馬兵分兩路,一路沿著駕駛員逃跑方向追去,另一路駕駛警車沿九水東路追去,駕駛員發現有警車追來,慌不擇路竟一口氣竟然跑進了交警大院里邊,本想跑進樹林里躲起來,沒想到在鉆花壇的時候被卡住了,民警立即上前控制住駕駛員,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經吹氣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為51mg/100ml,為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該駕駛員從北京過來,在李村跟朋友一起喝酒談項目,以為喝了幾瓶啤酒沒啥事,就自己開車上高速準備回家,沒想到還沒上高速就被交警查到了,該駕駛員將面臨一次性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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