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客戶端
2020-03-23 16:00:03
《山東省人才發展促進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將于3月25日至26日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擬對《條例》進行再次審議。
《條例》注重以鼓勵、支持、保障、激勵、給付等方式調節法律關系,減少相應的行政管理和限制。
一是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全鏈條科學推動人才發展。加強人才預測、規劃、評估等方面規定,為科學推動人才發展提供制度支撐。
二是注重各類人才發展平臺構建,為各行業各領域人才發展提供事業支撐。針對平臺構建這一促進人才集聚發展的關鍵環節,注重發揮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等主體作用,創新規定了一系列保障、激勵和支持措施,促進不同類型人才平臺發展壯大,解決我省人才瓶頸問題。
三是創新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引進機制,完善高層次人才保障措施。建立市場化引才機制,突破現有人事管理規定,大力鼓勵突破常規引才、柔性引才,通過規定高層次人才臨時周轉編制專戶制度、一事一議制度以及規范人才評價體系、知識產權分配制度等支持高層次人才來魯創新創業。
四是創新基層人才、專業人才、工匠人才等方面制度設計,培養青年人才成長。創造性地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青年人才在職稱評審、培養交流、財政資助等方面優惠措施,加大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各類人才集聚。
五是針對山東制造的實際需求,補齊技術技能人才制度短板。對技工培養的目標定位、工匠技能人才評價、特色技能人才培養平臺建設,推進職業資格與職稱制度銜接、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貫通發展,推動職業資格與職稱相互認可等問題進行了明確和規范,為留住技能人才在我省創新創業提供有力保障。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趙君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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