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21-01-27 08:35:01
原標題:青島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救助范圍擴容 非本市戶籍家庭可申請低保
來源:齊魯晚報
可以個人名義申請低保,特困人員救助未成年人年齡從16歲延長至18歲。3月1日起,《青島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根據辦法,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將可申請低保。
作為山東省第一個關于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的政府規章,日前出臺的《青島市困難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辦法》完善了基本生活救助的對象和內容。基本生活救助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擴大了救助范圍。并在辦理程序中取消民主評議,減少了一個公示環節,縮短了辦理時限。
針對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明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或者在本市穩定就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符合收入型困難家庭或支出型困難家庭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另外,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低保。鼓勵勞動就業,規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符合就業條件的家庭成員,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提供的就業介紹或者技能培訓。因家庭成員就業或者家庭經濟、生活狀況改善不再符合條件,經申請地民政部門確認,可以按照規定延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享受期限。
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方面,本市戶籍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時符合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可以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并將未成年人年齡從16歲延長至18歲。
總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臨時救助實施的經驗,《辦法》提出,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困難的本市戶籍和符合規定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或者個人,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臨時救助。對臨時救助后仍存在重大生活困難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適度提高救助額度。
此外,《辦法》還進一步完善了基本生活救助辦理程序。為方便困難居民申請救助,將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前置,取消民主評議,減少一個公示環節,縮短辦理時限。區(市)政府可以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將基本生活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應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辦法》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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